却是倾尽了疯火的心血,因为疯火用心在写,不过最终还是有些遗憾。 当最后一刻,将“上半卷终”几个字敲上去的时候,疯火心中百感交集,为何此书这般以上半卷解决来收尾,请容各位书友朋友们花几分钟听疯火道来。 《吞圣》是疯火第一本小说,成绩还可以,但疯火不满意,因为本可以更好。疯火初入网文,不懂网站推荐规则,让得《吞圣》一书失去了宣传的时机,一本书没了有力的推荐,就好像是折了翅膀的麻雀一般,又怎能飞高,这是疯火从头到尾都觉得遗憾的。不过即便如此,疯火依然坚持写到了一百多万字,但却依然感觉有些没有盼头。这是这般匆匆结尾的原因之一。 第二点自然是疯火自身的原因,疯火如今的大学专业面临着大考,这关乎到日后饭碗问题,需要花费大半年全心去奋斗,其实原本写书不仅仅是兴趣,...
她与他结为夫妻,她视作神圣的殿堂,他当做囚禁的牢笼。她的爱浓情绵长,只望能博他回头一笑,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他的爱早已情系她人,等待是一生最初的苍老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却有人为的孽缘,婚姻的背后,阴谋重重,她该如何承受?失去了方知我心,他终于明白爱是是谁,他该如何找回失去的爱人?...
邪医下山,回归都市,只手翻天,御姐萝莉校花冰山美人主动投怀送抱。...
我原本只是一个蹉跎于凡世间的苦命出租车司机,只因为某天搭载了一个不该搭载的人,居然被歹人残忍地撕断四肢,犹如濒死的海豹般颤栗着蠕动在烂泥中!五年后,我以绝命杀手的身份涅槃在这座罪恶之城,冷峻地告诉想取我性命的那些人一句和你们不同,我光是活着,就已经是倾尽全力了...
一朝睁眼,洛裳成了山里汉萧镇的傻白甜小媳妇儿。傻是真傻,甜也是真甜。人人都想赶走她,然后继承她那又帅又有本事的夫君。当人媳妇儿真没劲!洛裳一边小声的嘀咕着,一边哼哧哼哧的收拾小包袱准备跑路。当人媳妇儿没劲,当我媳妇有没有意思???高大的男人从旁边闪了出来...
五年前,她结婚时就知道老公心里有个初恋,他捏着她的下巴说你只是一个替身,除了钱,其他的别妄想。她以为只要她努力对他好,他总会感动,总会爱上她,后来她才知道,男人不可能因为感动就爱上一个人。结婚5年,老公的初恋回来了,要离婚,还要她打掉肚子里的孩子...
重回1908,只为建立一个横跨欧亚的大帝国你可能会说这是痴心妄想,可我却将其称之为钢铁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