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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怒气冲冲的向那两个身穿白大褂的人飘了过去,一边飘,一边继续对他们大喊道:“你们聋了吗?没听见我在跟你们说话吗?”
那两人依旧没有搭理我,甚至连头都没有抬一下,继续在床前忙碌着。
这下可彻底把我激怒了,我愤然飘到其中一人身后,大声斥责道:“你们也太目中无人了吧!
别人在跟你们说话,你们出于礼貌,多少也该支个声吧!”
说着,我便伸手想要去拽那人的肩膀。
让我无比震惊的一幕出现了,我的手并没有触碰到那人的肩膀,而是直接穿了过去,划出一道弧线,我的手什么都没有抓到。
我惊愕的瞪大双眼,试图去理解刚才所生的那一幕,但很可惜,以我脑袋现在的情况,根本就没办法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
惊愕了数十秒之后,我再次抬起手,向那人的后背伸了过去。
没有任何意外,我的手穿过了他的后背!
对于如此诡异震惊的一幕,在场的所有人,除了我以外,其他人则没有任何反应,或者说,这一幕只有我一个人看到而已。
震惊所带来的恐惧,让我的身体有些颤抖,我开始不自觉的向后退去。
可没退出去多远,我的视线就被躺在床上那人所吸引。
躺在床上那人,我实在太过熟悉,他姓甚名谁?家住何方?从事什么行业的?我都知道的清清楚楚,无论是多么隐蔽的怪癖,我都了如指掌。
你问我到底躺在床上的那个人是谁?那个人就是我!
看着眼前这个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自己,再低头看看自己飘浮在半空中的双脚,以及之前所生的种种怪异现象,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我便大致明白了眼前的这一切。
原来,我已经死了。
这时,我那原本断片消失的记忆,开始慢慢恢复,我回想起了之前所生的事情。
我叫凌峰,是一个网络作家。
在网上,多少也有些名气,靠写热血燃文,一年也能有个近百万的收入,日子过得也比较潇洒滋润。
可能是年少成名的关系,性格上多少有些张扬轻狂,常常闲来无事,就叫上三五酒友,在酒吧夜店等地方买醉。
前些天,是我29岁的生日,以我这样的性格,在生日这样的特殊日子里,自然是不会甘于寂寞的。
拉上一帮子酒友,以给自己庆生为名,在夜店里狂欢,这才符合我的性格。
那天的酒局一直持续到凌晨四点左右,精疲力尽的我,拖着疲惫的身子,迈着踉跄的步伐,跌跌撞撞的走到自己的车边。
一只手搭在车子上,使身体能够保持平衡;另一只手则伸进口袋中,准备掏手机叫代驾,把自己送回家。
可手机刚掏出来没多久,就听见有人朝我喊了一句,“呦!
凌大作家,你拿手机是打算叫代驾吗?”
我抬头看了一眼,是刚才跟我一起喝酒吹牛的朋友,此时的他,满脸通红,一副醉醺醺的样子,咧着张大嘴,冲着我傻笑。
“你管我拿手机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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