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PS:求收藏啊,求推荐啊!
收藏多了明天继续三章!
)
转眼之间,杨皓枫便在荒城里又度过了半个月的时间。
聂志勇每天对杨皓枫的训练与之前的艾琳娜完全不同,这时杨皓枫才发现艾琳娜之前对自己的训练完全真的是对于自己发泄私恨的虐打,不过这种虐打却让杨皓枫的进步成效显著。
在聂志勇手下训练的第一天,杨皓枫便展示出了自己惊人的危机感应能力,聂志勇特意拿出了一把装有皮弹的步枪对杨皓枫进行疯狂扫射射击以测试杨皓枫的身体反应速度,而让聂志勇出乎意料的是杨皓枫仅凭着手里的一把唐刀,居然能将迎来的子弹全部斩下,没有一条漏网之鱼。
这已经充分证实了杨皓枫身体的各种能力早已在弑神者新人中占着中上等的水平。
但是杨皓枫的动作技巧却是一团乱造,与自己的对打训练中,聂志勇常常在能数招之内把杨皓枫置之于死地。
这毕竟因为聂志勇是之前是军人出生,他的战斗技巧用语言来表达就是“快,准,狠!”
能一招杀敌的话聂志勇绝对不会去浪费力气去用两招,他的动作精简实用,出售招招都是逼人于死路。
而完全没有接受过这种方面训练的杨皓枫则完全是用一身蛮力乱打,那样子有点像是街头流氓的斗殴,不但毫无美感,反而动作浮夸简单。
察觉到杨皓枫在战斗技巧这方面完全是一片空白,于是在接下来半个月的时间,聂志勇一直在锤炼杨皓枫的战斗技巧。
对于杨皓枫个人而言,聂志勇在训练方面确实比艾琳娜有经验的多,他可以将自己在军队里所学到的一切本领全都毫无保留的传授与杨皓枫,并让杨皓枫在最短的时间内充分理解,所以短短半个月过去后,杨皓枫其本人也感觉到自己就像是涅槃重生一般,实力有了质的飞跃。
然而唯一让杨皓枫感到遗憾的是,他所真正想要的东西聂志勇并不能够教给他。
那就是对自己体内神力的掌控。
自从在医院里那股红白相交的光芒从自己体内惊鸿一现之后,杨皓枫便每日每夜的渴望能将那股力量完全掌控于己用,他曾见识过艾琳娜的“神化武装”
,那身金闪闪的神力盔甲简直帅到爆表,让人梦寐以求。
然而聂志勇关于这一点上并不能给予杨皓枫过多的建议,因为聂志勇体内没有神力。
用聂志勇的话说,只有拥有“神之烙印”
的人类才能使用神明的力量,但是这种拥有“神之烙印”
的人类极为罕见,便是在整个弑神者组织里也是凤毛麟角,只有LV6以上的极少数成员才有这种特殊的能力。
失望之余杨皓枫曾去医院里找艾琳娜寻求帮助,但是艾琳娜只是冷着脸告诉杨皓枫先专心完成聂志勇的训练,因为想要完全掌控体内的神力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以杨皓枫的资质至少需要半年时间才能完全达到“神化武装”
的境界,眼下距离“四秀”
最后一个名额对决战仅剩下了不到2个月的时间,杨皓枫应该先专注于如何打赢战胜林菲楠获得“四秀”
的最后一个头衔。
......
又过去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眼下细细算来,杨皓枫来到荒城里已经整整一个月了。
今天早晨,杨皓枫和聂志勇的训练刚刚开始没多久,只听“轰”
的一声,训练室的大门被人给一脚踹开了。
杨皓枫吓了一跳,他停下手中了动作向门口望去,只见一个一袭黑色长袍的红发美女威风凛凛的立在了门口。
红发美女目光在屋内冷冷扫了片刻,最终落在了杨皓枫身上,终于冷哼了一声。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