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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话 万事只道是寻常(第2页)

沈丛宣那家伙像是力气大得很,一把将我拖回床上好好坐着,翻身下床从一旁的衣柜拿出一双鞋出来。

他撩撩衣袖,顺势蹲在床边,几乎是扯出我的脚,我收回不及,只能将我那大脚的裸体展现出来,他一手握着鞋子一手端着我的脚看着我那一脸无辜。

“昨天你的鞋子丢了,可还记得?”

我明知自己逃不了,坦白的点点头,“记得记得。”

“那昨日张硕帮你诊脉时你撒泼似的差点杀了他还掀了我的房间,你可还记得?”

不知者无罪,自己没干过的要坚决否认,我波浪鼓一般摇头。

“不记得,不记得。”

“那你昨日说要以身相许来报答我你总该记得了吧。”

哪?我有说过吗?“丛宣你说什么呢,你是记错了吧。”

“没有记错,你是这样说的,还把你的鼻涕擦在了我的袖子上。

喏,你看。”

沈丛宣伸出衣袖,上好的百孔云锦上面明显至极的一大片水印子。

我下意识的捏捏自己的鼻子,看向沈丛宣“我应该说的是那东郊院子隔壁的大毛,我从小就想嫁给他。”

沈丛宣在我眼皮子底下端鞋子的手抖了一抖,“上次你还说想进宫当娘娘……”

我顺手理了理他头上的发冠,“沈老板,今时不同往日,眼光要放在当下。”

不过一夜,院子里新入的水还未来得及凝成冰,整个沈府似乎全然不记得我昨夜那极其没有风雅的撒泼,我甚至在怀疑那是否只是我一场荒诞的梦,只有抱着小白的时候看到它屁股上那一撮烧掉的坑,才能真真实实的记得昨日发生的一切。

但是,即使所有人都渐渐忘记了我接近奔溃的状态,但是我却忘记不了。

忘记不了那随江水而来的渔船,那扶花灯的纤长的手,忘记不了那熟悉的面貌,忘记不了他那一句好久不见,更忘记不了他曾经让我们堂堂四清山,为那片本是应该长满药草的土地,洒下了多少师兄弟们的血液。

“长歌,好久不见。”

真是好久不见。

虽然不知我发疯的缘由,沈大公子却像是黑暗里面我仅有的一束火光,照亮着我的所有。

我知道他好奇,容华他们都好奇,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敢走近来问我,正如我还是长歌的那生前一样,就连亲声想怀着满腔恨意质问那个全身兵胄的男子为何要背叛师门,到最后也只能让回答淹没在耳旁的风声中。

沈丛宣说他有事情要让四姑娘帮忙,事关重大,不容他人打扰,容华明芝他们也假装都信了。

虽然我知道他那是给我一个缓和的时期,但是谢谢却说不出来,关于那事的解释更是开不了口。

当初那青岚,出现在我那般自以为是的年少里。

他说他有任务要忙,不容有人在一旁陪着,长歌她就信了。

他说他有大师傅布置下来的敬颂要抄,闲杂人等不得靠近,长歌她就信了。

他说他今晚要忙到很晚,就住在书房里,让长歌她不要等了,她也就信了。

她就是这样一个傻傻的孩子,无论二师兄说什么,她都相信。

可是有些时候,她也想说点什么,只是简单的几句,比如她只是想和杂役小丫鬟一样,送碗汤就出来,不会打扰到他。

可是长歌她却还是不敢说,或许当时的她,只是觉得有点怕羞,有点说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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