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天后,南歌在雨中醒来。
然后她发现,自己失去了记忆。
并非全部失去,因为她还记得,自己叫南歌,是个医生,记得自己要去城北。
除此之外,几乎都记不得了。
可是……城北?为什么她要去那里?
南歌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来。
滴答滴答,南歌听了半天,才知道是自己的头发在滴水。
她很想看一眼,可脖子实在太僵硬了,她试着走路,关节都吱吱作响。
她把自己的手给慢慢抬起来,借着光亮,发现皮肤不仅一片青黑,还有腐烂的肉掉下来,隐约可见森森白骨。
出奇的,她竟然一点都不害怕,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
入目还是满眼疮痍,有报纸吹过,南歌使劲儿伸着脖子看了一眼,那上面把他们这样的人,叫做“丧尸”
。
我明明是一个医生,怎么会变成丧尸?
地上有水洼,南歌低头,本来想看看自己的面容,谁知道,“噼啪”
一声,她的一个眼球竟然掉下来了!
“啊…呀…我…的…妈…吓…死…宝…宝…了…”
还没等说完,南歌就把自己的嘴给闭上了。
为什么她现在不光是走路慢,说话也这么慢!
她扯了扯嘴角,感觉到肌肉都僵硬了。
在心底呵呵笑了两声,她觉得自己现在口齿清晰,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转身,她决定问问别的丧尸,是不是和她一样。
慢腾腾地走了两步后,南歌总觉得自己忘了点什么。
卧槽想起来了!
我的眼球还没捡起来!
南歌又急匆匆地转身,虽然她的“急匆匆”
,在别人看起来还是慢动作。
回到那个水洼处,南歌艰难地蹲下来,使劲儿伸手,才把眼球给捞上来了,费半天劲儿,塞进了眼眶。
她又低头看了一眼,吗蛋,安反了。
算了,就这样吧,反正她有这眼睛和没有也差不多了。
于是顶着一个白晃晃的眼球,她慢慢地朝着别的丧尸走。
眼前这个丧尸穿着一身朴素的衣裳,浑身都是血迹,要不是长头发,南歌都不知道她是男是女。
“这…位…大…姐…”
南歌试图和她交流。
刚刚那报纸上写的,她可是都看到啦,说他们这些丧尸吃人!
新书霸海家族正在惹火地更新中黑胡子空投来到民国,成为革命大家庭地一份子。成为革命家成为有钱人成为有权人成为大军阀成为黑胡子刮了胡子,还是黑胡子,很短,却很性感QQ交流群现已开通。黑胡子60686675烟花鲜花牛屎巴巴...
沈小漾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地忙活一整年,终于获得了某菜谱网站的认证厨师,可以参加渴望已久的跨年美食狂欢大派对,没成想一朝穿越到要豆腐没豆腐,要泡菜没泡菜,要红豆包没红豆包的落后时代,一切从零开始。ps这是个美食改变社会的故事...
她,苗疆巫族的族长,重生成人人可欺的小可怜。翻身崛起,带着自己的本命蛊,玩转整个商圈娱乐圈,成为女人心中的国民男神。只是不小心睡到钻石榜第一的钻石男!这就栽了!某日。我要去做一件事。她把装备弄好,脸上有着肃杀之色。嗯?靠在床边的男人微微挑眉。有人出十亿钱买你的命。你要去帮我报仇?某男心想还是媳妇疼爱自己。不是,他出了一亿买我的命,而买你的,却出十亿!她拉过他重重一吻,明明晚上都是我压你,凭什么我比你少那么多!所以,我要送他去见阎王!...
他当过搬砖工,当过酒吧服务生,当过办公室文员,当过老师,当过医生他是千千万万打工仔中的一名,为了生计而奔波劳碌,但同时他却又是一位得上古巫王夏禹血脉传承的巫师。巫,上一横顶天,下一横立地,中间一竖直通天地,中统人与人,是真正通天达地,掌控天地万物生灵之大能者!这是老断写的第五本生活录,本书继续生活录装逼踩...
黑暗百年滞王玄,蓝冰秘境莫等闲,绿荫森林通天谴,血色迷雾人心变,白帝风云天下乱,紫云天外育神仙,六界气运在我手,我以我血换青天!秦天明,一个被迫来到下界的少年,失忆时救了个公主做侍女,原本一心追求力量,尘封的记忆开启后,为了国仇家恨天地命运,开始了逆天崛起之路。...
不死不灭的吞魂者,一次次被召唤。一句让无尽世界无数人战栗的话开始流传你就是老子的玛斯塔?已有完本作品一击魔法师,人品保证,还请放心收藏阅读,书荒的小伙伴可以去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