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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赶稿
向晚晚咬着笔杆子开始思考,像是遇到了极大的困难。
“不要发呆。”
白奕秋道,“是你说的今天下午六点之前能写完的。”
向晚晚严肃说道:“哦,这话我的确说过,但是这取决于你的一个关键的概念——请问你用的新钟计时还是老钟计时呀?”
白奕秋说道:“不要贫嘴,赶快写。”
向晚晚撇撇嘴,不说话了。
然后一边写一边想,她当然知道赶稿是优先级最高的正事儿,但是她心里好像有只小喵咪,总是调皮地伸出爪子想要挠一挠,心里痒痒的,就是忍不住地想要贫嘴,就想调戏调戏白奕秋,就想一逮着机会就用言语撩一撩他,如、如果能看到他生气,那就再好不过了……不行不行,这是什么鬼心态?像情窦初开的小男生那样信奉什么“喜欢你就要欺负你,越喜欢越要欺负你”
么?怎么这么幼稚?向晚晚嫌弃地想。
如果你碰到对的人,就会开始做错的事。
白奕秋又道:“不要走神,赶快写。”
“你不要看着我啊!”
被察觉到在走神,向晚晚有些崩溃,眼一闭心一横说道,“你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写不出来了呀!”
白奕秋:“……”
白奕秋咳嗽一声,不自然地别过眼,“我不看……不对,我没有看你。”
向晚晚见他这样,觉得心里似乎那只小猫又不屈不饶地冒出头来,“你怎么没有看我?你明明在看我呀!
你难道不是在看着我赶稿子么?”
“因为并没有其他的选择,”
白奕秋似乎突然找回了自己的节奏,语调都变回了一贯的冷静克制,“你这次没有把该交的稿子带过来,所以我没有稿子可以看,那么除了看你(赶稿子),还能看什么?”
“……”
向晚晚,“哦。”
“所以,不要闹了,赶快写。”
………………
向晚晚经过多次的洗练,早非当年的那个吴下阿蒙。
一开始决定以文谋生的时候,向晚晚写过一些短篇小说练手,只需要一个脑洞,一个新奇一点的段子,然后写成一篇文。
那个时候向晚晚还会字斟句酌地推敲这一个段落怎么写表现力会更好,这里的描写是不是过于繁琐可以删掉,这里这个词是不是用得不够贴切有没有更好的可以代替……不可谓不精雕细琢。
但是现在,向晚晚变了,变得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她了!
决定写自己的第一篇长篇小说《唐歌》的时候,向晚晚还踌躇满志地一心想要搞个大新闻,开篇破题的时候那个开头也是几易其稿,修了许多遍。
后来向晚晚发现这样精雕细琢地写长篇小说,写着写着……她的激情就磨灭了。
磨灭的激情一时半会难以找得回来,但是截稿日又迫在眉睫。
编辑上门催稿怎么办?家里没米下锅了又怎么办?(虽然这点其实用不着她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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