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是这样么?
缓缓的音乐声想起,蓝霏霏坐在电子琴面前,白皙似葱玉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流畅的弹奏了起来,曲子很耳熟,是一首中学课本里面的经典歌曲:
《我有一只小毛驴》
柳诗语冷冷一笑,饶有兴趣的看着。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唱!”
蓝霏霏一边弹奏,一边唱了起来,声音很空灵,不愧是音乐学校的高材生。
“我……咳咳,哼~”
王小天用力清了清嗓子,硬着头皮唱道:“我有一只小毛驴,我……那个我从来也不骑啊~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本来很生动很美好的一个画面,被王小天的声音一唱,顿时就变了味了,那种歌词中描述了小毛驴的可爱和孩子活泼的形象,几乎没有了一点影子,变得像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
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最后一个“集”
字,本来是一个圆润的平声,但到了王小天这里,却一下子成了上升的高音!
更可悲的是,他还破音了……
正在弹琴的蓝霏霏手指一抖,差点弹错了一个音节,目光古怪的打量着王小天,她没想到这个学生不仅品行差,连音乐细胞居然都能差到这种份上!
“那个……好,我们继续。”
有心想让王小天回去,但想想就这么轻易就放过他了,也太便宜这个家伙了,于是蓝霏霏继续弹奏了起来,下面的同学跟着唱起。
“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我手里拿着小皮鞭啊~我心里正得意,呃,那个不知怎么哗啦啦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
蓝霏霏快要崩溃了,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没有音乐天赋的人,就算是随便拉一个路边要饭的过来,她都觉得要比王小天唱的好十倍百倍。
“哈哈!”
柳诗语捂着肚子笑的前俯后仰,她没想到一个人唱歌能唱成这么的差,这用五音不全来形容都是在夸奖他,从头到尾根本就没有一个音在调上。
就这样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她想不通为什么老爷子还坚持当初的那份约定,那不是把姐姐往火坑里推吗?现在她甚至都怀疑,那两个被她派来监视王小天的人,是不是在故意骗她。
她完全看不出面前这个王小天,有什么能耐能够让省局的那位贺局长亲自跑下来一趟,就算真的如此,那位贺局长估计也是一个脓包,还什么铁面警长,哼,我看蠢材警长才对!
现在真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坐上局长的位置了。
而此刻,远在东海公安局正在批改文件的贺元龙,忽然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心说难道着凉了?他把座椅靠背上的棉衣套在了身上,喝了一口热茶,继续埋头批阅起来……
王小天唱完了最后一个字音,看了看安静的全场,还有张着嘴愣愣盯着自己的蓝霏霏,不由摸了摸鼻子,心说我感觉唱的还可以啊,没那么夸张?
“老师,我能不能上来唱一首歌?”
这时,教室下面忽然传来一个清脆如黄鹂的声音。
蓝霏霏凝目看去,却发现是和王小天坐在一起的那名女孩,不由问道:“这位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她记得第一次上课的时候似乎并没有见过后者。
柳诗语举着手说道:“老师,我是新转来这个班的,我叫唐音。”
“好,唐音同学,那你上来。”
蓝霏霏点了点头,问道:“你要唱什么歌?老师给你伴奏。”
柳诗语走上讲台,想了想说道:“我很喜欢梅艳芳的那首《女人花》,就唱这首歌,刚才王小天同学的歌声让人难忘怀,我作为小天的新同桌,也献上一曲献丑了,希望大家喜欢……”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