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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当时纪献之不是给我出头,他只是觉得那胖子抹了他的面子而已。
对我来说,阿献那样的男生,有着很不一样的吸引力。
那样坏坏的,心地好,声音又特温柔的男孩,我在爸妈面前是非常乖乖女的,或许我心底就叛逆的类型,我羡慕有那样肆意的人生。
至于纪献之为什么要跟我在一起,完全是因为那会他的狐朋狗友圈子里只有他一个人没有女朋友,他觉得反正抱都抱了,不能白抱。
他不是那种架子大的人,经常在私房菜厨房后面的一个石桌旁等我下班,手臂被蚊子咬的全是包。
下班了我就跟着他去找乐璃,听她唱歌,一起玩。
困了阿献就找个包厢给我睡觉。
我慢慢的就忘记他是个混混了。
他第一次吻我,就是在那个黑漆漆的泛着霉味和客气清新剂的包厢里,他的舌头堵在我嘴里,他身上有烟味有酒味,都不好闻。
可是我一点都不嫌弃。
我只有些不好意思,我很乐意他多亲我一会,可又觉得自己应该矜持点,就推开了他,刚推开他又抱过来,声音哑哑的喊我湄湄,我心都化了。
我搬到他那里去住的那天,他带我去超市里选生活用品。
我就跟他要是以后我们分手了,我就再也不用这种味道的沐浴乳和洗发水了。
纪献之笑我矫情,但事实上,我和他分手之后,的确不再用,而且连我们从前经常去买的绝味鸭脖,也再也不吃。
味道是一种非常奇怪的东西,带着异常浓郁的记忆,常常在自己还没反应过来之际,就拉我进入深深的悲伤。
我和他恋爱之后,他就特地租了个房子,从家里搬了出来。
他搬家那天我去给他帮忙,忙到十一点多,阿献拉着我手说:“要么就在这住呗。”
我当时来大姨妈了,心里虽然知道自己应该要矜持,但大姨妈来了,谅他也做不了什么。
我也挺不愿意跟他分开的,热恋时期,恨不得牛皮糖一样粘在一起。
我躺在床的一侧,纪献之老老实实躺在另外一侧,然后他关灯了。
我叫起来:“你关灯干嘛?”
他说:“你喜欢开灯啊?”
我当时没听出来他什么意思,后来纪献之经常拿这话取笑我。
我支支吾吾没说出话来,纪献之把灯打开,转过身抱住我,然后就发现我大姨妈来了。
他当时的样子实在难以形容。
能看不能吃,纪献之翻过去四肢摊在床上,嚷嚷:“任小湄,你怎么这么狠啊!”
话是这么说,躺了一会还是忍不住抱着我撩拨,撩拨的我心里痒痒的,他又泄不了火,两个人捂的一身都是热汗。
后来就理所当然有了第一次。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然后,我们同居了。
那时候我的工作就是端盘子什么的。
阿献在一起一个多月之后,有一次偶然听的几个同事在讨论大姨妈,我说我大姨妈迟了好几天,大家就笑话我,问我是不是有了。
我心里一惊,按她们的提示算了算日子,心里慌的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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