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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枫走了大半天的荒山野路,终于见到了饮烟。
这让江枫差一点喜极而泣了。
在他的记忆中,从小到大还从没走过这么远的路,更不要说这样崎岖不平的山路。
更加上他现在穿在脚上的既不是运动鞋,也不是皮鞋,而是一双千层底的布鞋。
这种鞋穿在脚上有好处,也有不好。
好处自然是比运动鞋和皮鞋都舒服也更合脚,不好的是因为它的底也是布的,最怕走湿的地方。
偏偏山里新下了一场小雨,路上湿滑。
没走多久,鞋底的湿气便透进了里面,搞的江枫好不难受。
但更让他难受的还是腹中的饥饿。
江枫还是早上出前,那位好心的渔娘送了他两张饼吃了。
这眼见着已是晚边了,又艰难的走了这么远的山路,却一点东西也没进肚。
还好前面终于看到了饮烟,而且还不只是一道。
这让江枫喜不自胜。
按他的判断,前面应该就是那渔娘口中所说的集镇了,再往前十里便是连江县城。
江枫稍稍松了口气,总算是不用担心会饿死在这荒山野林之中了。
其实,就在江枫看到饮烟前的不久,他还在心里犹豫着:要不要再回头,去找方才的那位渔娘呢!
看的出来,那位渔娘显然是位好心人。
她不但将自己从那个深水潭里救了上来,还将手头不多的大饼给了自己两张。
听说他要去镇上,渔娘叮嘱他。
镇上很远,如果路走不错的话,也要上两个时辰才能到。
要是万一没找到,就赶紧回来,别在山里迷了路。
渔娘同时还提醒他,像他这样的书生,在这样的山间过夜是极危险的。
因为这山林里时常会有野狼出没。
虽然没有狼群,但就算是单头的狼也是极难对付的。
所以,当江枫估摸着自己已经走了三四个时辰后,他开始动摇了。
“要不要回去再找那位好心的渔娘,再蹭几天饭呢?”
江枫犹豫着。
最后,他还是决定放弃这个决定。
原因是:自己大概是长的太帅,他总感觉早上的那位渔浪看自己的眼神,带着某种含义。
“不行,我还是先看看清楚自己的样子保险些。
这万一要是长的太帅,半道上被哪个女强盗给抢去做了押寨先生。
那岂不是毁了我一世的名节!”
江枫一面自言自语,一面找了个小水坑当作镜子。
可是,江枫才对着水坑看了一眼,便吓的连忙向后退。
“谁呀!
谁跟我开玩笑?”
他一面叫着,一面向后看。
可是,四下空旷,实在不太可能有人能走到他的身后而不被他觉,除非此人有东邪黄药师一样的轻功,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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