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当然不能告诉南骄他是去接了个跨时空通话,身体消耗有点大,讲了南骄也未必明白。
南骄也没说信,也没说不信。
沈客伸手去摘果子,手又被他握住了。
南骄低头,在沈客耳边很小声地说:“我知道,但是白说你小时候老是喊疼,但还爱笑。
长大了不喊疼了,却越来越不爱笑了。
我喜欢你笑,但是不想听你喊疼。”
沈客愣在原地,呆呆地看着南骄不知道说什么。
父母离世之后只有哥哥姜洺会这样照顾他,南骄虽然总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但每次都能让人感觉到他的真诚。
那种坦荡却给人一种莫名的压力,却也让沈客有种说不出的的欢喜。
南骄伸手拍了拍沈客的头:“没事的,我摘得很快,你帮我提着袋子,辛苦你了。”
南骄说完话就转过身继续干活了,他以前没见过仙人掌果子,但略微一看,也明白只要黄色或者红色的,青色的不要。
沈客拎着兽皮袋子跟在南骄身后,想着要带两片成熟的仙人掌叶片回去。
仙人掌不仅可以清热解毒、消肿止痛,还可以治疗哮喘。
他之前在广场上吃饭时见到一个老人总是在咳嗽,可以带回去给老人试试。
南骄仗着身量高,很快就把袋子装满了,他把袋子口扎紧,背在背上。
沈客全程都在围观,一点力都没出。
南骄这行为搞得他特别无语,无奈地说:“我也是兽人,我没有那么脆弱,把袋子给我背着吧。”
南骄:“嗯。”
但丝毫没有放下兽皮袋子的行动。
南骄觉得沈客这么可爱的毛绒绒,垫子软软的、尾巴胖嘟嘟的、耳朵上还有白色的圈圈的,和人鱼岛上那些蹭吃蹭喝的狮子一点也不一样,必须要好好照顾。
他已经做好决定了,要把沈客养得大只一点,养得白白胖胖的。
他们比其他人手脚都要快一点。
沈客趁着空闲往山的另一边走了两步,完全没注意到后面那人耳朵红红,眼神迷离,一看就在想不健康的东西。
沈客看到估计又要炸毛。
南骄胡乱脑补的同时还不忘记要跟着沈客。
白河在山谷里流淌,时不时有狼嚎声响起,沈客站在一块巨石上,四处眺望,不一会儿,他的视线锁定在对面山脚的一处陡坡上,距离有点远,看不太清楚,勉强能看到那簇植物的叶片正面是绿色的,风一吹能瞧见泛白的背面,特别像麻。
正值青季,河水异常湍急,可想而知渡河有多艰难,麻虽然重要,但不值得他拿命去换,他多看了几眼就依依不舍地转移了视线。
倒是南骄顺着他的视线瞧见了那片植物,那玩意儿他在进山之前见过许多,也不知道有啥用,但他觉得珠子似乎很想要,便开口问:“你想要那种草吗?”
沈客点点头:“嗯,我看着像一种可以做衣服的植物,还可以用来编结实的绳子。”
麻的作用太广泛了,他只挑了两个比较重要的说。
南骄听罢就把背上鼓鼓的兽皮袋子放在沈客的背上,沈客有点懵地把袋子背好,袋子是野猪皮缝制的,毛很硬,扎得背上有点痒。
神剑大陆,大陆为剑。四柄绝世神剑立于大陆四方,里面,握有绝世神通。少年韩枫,丹田闭塞,却意外获得魔剑入体,掌控神秘系统。从此,各项属性全面提升,践踏至尊,诛武皇,掌大道,拔神剑,问鼎巅峰!...
九年谋划,十八载苦守,只为见他君临天下,成为人上之人。然甜言终被虚假揭穿,真相往往令人鲜血淋漓。前世的冯慕凝一生只为一人而活,为他不惜让自己沦为毒人,只为能与他白头到老,对恶毒家人,她事事温顺,只为能换取一世安好。然事与愿违,嫡姐杀她的孩子,丈夫助纣为虐,最后自己还被活活打死。重生一世,定要你们血债血偿!嫡母奸诈,她诛其独子,再送你一条不归之路。姐妹恶毒,她戳其谎言,毁其贞洁,再令其后悔为人。旧情人残忍,他毁他前程,令他身败名裂,死无全尸。功成本想身退,不料却被那个俊俏男子看上,此生再无逃脱可能,也罢,说不定真是前世欠他良多,今生必要以身相许了。...
他们本是现代社会的顶级杀手,金牌搭档,却因缘际会错杀了对方。什么?就算死了也还能穿越到古代去?居然还能做皇帝?那好吧,这样子的选择我喜欢。可是为毛醒来之后,他竟然变成了一个又胖又傻的傀儡皇帝?你这样还算好了行不行?总比人家一醒来就变成了傻皇帝的保镖要好吧?当帅哥变成胖大叔,当美女变成小萝莉,今生今世他们可否还能联手缔造新的传奇?当他终于狠下心来,将她强行扑倒之际,却发现腰间正抵着一把匕首。这个,是你欠我的!他气极败坏地说。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所欠你的,不过一条性命而已。从此以后,你的安全保障就全权交给本姑娘就是了。不过,请不要挑衅我的爱情,我怕你会承受不起!他面色僵硬,却不无讨好,前世的恩怨是可以放下的,今生的感情是可以培养的,还有你手上的这把刀,我看也是可以扔掉的。真的要扔掉?她笑的十分得意,那剌...
做我的情人,到我玩腻为止。第一次见面,他强占她,逼她做情人。33日地狱般的索爱,沦为恶魔的禁脔。钱赚够那我滚了,再见。她包袱款款走得潇洒。恶魔总裁...
小爷方便的时候居然遭雷劈了,我的个吗啊,太可怕了。罗风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朝丁古城的大广场跑去。想到刚刚发生的事情罗风就一阵毛骨悚然。那天罗风参加丁古武学院举行的新生入学选拔赛,开赛之前忽然感到一阵尿急,便偷偷摸摸的闪到一个街角方便。不想刚解开裤子就看到一束红色光芒自天而降,把罗风劈倒在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是说只有混世魔王这种人神共愤的人物才会遭雷劈么?如今小爷才十四岁,不至于就引起人神共愤吧?麻痹的,要是因为这个错过了比赛,裁判肯定会当众说我胆小如鼠不守信用品德败坏临阵退缩,并且剥夺我进入丁古武学院的资格。以后还叫小爷怎么在丁古城混啊。罗风边跑边骂。...
也许世上本无神,本无仙,就算有当他们洗净浮华时也是活生生的人。也许所谓神其实并不存在。当人们习惯高高在上或受够尔虞我诈时,人的生活才是他们想要的。情与爱就是人们所追求的真正幸福,而并不是高高在上的那份高处不甚寒。但是弱小的人们并不能保护这份美好。既然世间皆是不公与不平,那就让我三尺枪芒,一缕箭光,千里直驱般荡清这世间的种种不公。守护你我心中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