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云推开了“忘尘居”
的木门,铜铃的响声在清晨的宁静中显得格外清脆。
他的目光落在了茶馆的老板身上,那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须发皆白,岁月在他的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
老头的动作虽然缓慢,但每一个动作都透露出一种沉稳和熟练,他的眼神中有着看透世事的淡然。
他抬起头,用那双浑浊却不失锐利的眼睛打量着林云,然后沙哑地开口:
“年轻人,你是来喝茶,还是来听故事的?”
林云微微一笑,他的声音平静而有力:
“我听说,这里的老板不仅茶艺精湛,还知晓许多江湖往事,特来请教。”
老头的脸上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微笑,他点了点头,引林云到一张靠窗的桌子旁坐下,然后亲自为林云沏了一壶茶。
茶香四溢,老头缓缓坐下,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
“江湖上的事,我知道一些,但不知客官想问些什么?”
林云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茶面上的浮叶,然后抿了一口,茶水的苦涩在舌尖蔓延,随后是一股甘甜。
他放下茶杯,直视老头的眼睛,缓缓说道:
“其实,我是来送信的。”
老头的眉头微微一挑,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意外:
“送信?给我?”
林云点了点头,从怀中取出一封密封的信件,信封上没有任何署名,只有几个用朱砂写的古朴字迹:
“张瘸子亲启”
。
他递给老头,缓缓说道:“这封信,是我的师父要我亲手交给你的。”
老头接过信件,他的手微微颤抖,那双混浊的眼睛紧紧盯着信封上的字迹。
他似乎在这一刻被拉回到了过去,那个他曾是张瘸子的时代。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