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又如何”
龙尘冷冷地道。
牧天没有理会他,而是召唤出一片云层,将冥鸾笼罩在内,静静等候。
这头冥鸾本就有着不下于人的智商,一番诅咒无果后,它骄傲的站在原地,试图冲破封印。
但这一次,他的身体又多了一道伤口,面前的这个男人没有说话,他的冷静让他感到了恐惧。
冥鸾虽是陨落的凤族,但骨子里的骄傲丝毫未减。
但是,没有了凤凰一族的重生能力,对于求生的本能,让他不得不低下了头。
牧天二话不说,催动冥泉之力,将自己的神念探入那条蛟龙的识海之中。
不管他如何的反抗,最终都是被腐蚀,彻底的臣服。
“这两样东西,分别是造化血和净灵水。”
造化血丹对地仙级修士来说,作用会大打折扣,但牧天随手拿出数十枚,也足以让冥鸾受益了。
他一把将所有的青草都吃了下去,身体里的灰色气息越来越浓,体内的伤势也在缓慢地愈合着。
牧天眉头紧皱,此地不宜久留,他又拿出一枚疗伤的灵丹,让它的伤势迅速愈合。
在悬崖边上呆了三日,就在冥鸾伤势差不多痊愈之时,远处的山谷中,却传来一道震耳欲聋的咆哮声。
更有无数法力碰撞的声音传来,显然是地仙和妖族的战斗。
牧天飞射而去,落在了冥鸾背上,沉喝道:“冥羽,我们立刻出迷雾岭。”
“要不要过去看一眼”
,冥鸾心有不甘,但现在生死都掌握在对方手中,说这些也就是个提议。
摇了摇头,牧天道:“凡事都要小心,这不叫危险,叫作死。”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片刻,才平静的说道:“我已经渡过了天劫,而且还会变得更强大,你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了,我要做的,就是帮我镇守宗门,陪我的故人。”
冥鸾发出一声凄厉的鸣叫,双翅猛地一振,速度快若离弦之箭,眨眼间就消失不见,只留下一条灰蒙蒙的尾巴,在空中飘荡。
第一百十四章第二关,永恒之地。
又过了半个月,迷雾岭的尽头,突然爆发出一阵奇异的光芒,显然是被人找到了。
牧天在这条地脉之中,得到了不少的宝物,对于寻常的宝物,他也是见怪不怪,至于更高品级的宝物,他更是随手一拂,便将其收入囊中。
他之所以拖延了这么长的时间,就是为了不遇到其他的地仙。
第一重,是一片森林,而这一重,则是一片绵山岭。
从一些地仙修士的口中,得知这一处秘境中,最有价值的,就是赤宵云岭。
不过这一次,牧天并不是因为嫉妒,也不是因为欺负弱小,而是因为赤炎让他易容成了段玉的样子,然后以大罗天宗的身份,威逼利诱,将这些人抓来,然后放他们一马,好让这件事走漏风声。
赤宵云岭的地势很高,经常可以看到半山腰上缭绕着的雾气,而且,赤宵云岭还有一种奇特的景色,从晚上六点到第二天清晨,赤瑛云母虫就会从云层中钻出来。
这些赤瑛云母虫,就像是一只巨大的水母,在天空中盘旋着,将天空中的云层,都染上了一层红色的火焰,看起来十分的美丽,不过,它们一般都是在春天和夏天出现。
而在半路上,他还碰到了一群人,这些人都是同一个宗门的,他们的少爷邀请了不少的帮手,包括一个童颜女修白茉莉,却是一个性感的女人。
作为大罗天宗的“段玉人”
,牧天自然要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所以在少主庞东的邀请下,他来到了赤宵云岭,用灵石换取一件宝物。
不过白茉莉这个漂亮的女修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牧天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在和他亲近,让他每次都躲得远远的。
这件事的起因,是因为赤宵云岭上,生长着一些红樱果,这些红樱果,每隔一百年才会发芽,五百年会开花,一千年会结一次果实,生长在云岭一座山峰的树荫下。
赤瑛果蕴含着精纯的火属性灵气,是赤瑛云母虫的墓地,每一只即将死亡的赤瑛云母虫,都会来到这里,用自己的身体来喂养赤瑛云母虫。
所以这颗果实,不但可以用来炼制丹药,还可以增强神识,让许多强大的修士,都为之疯狂。
不过,赤宵云岭也并非一处好地方,不仅有大量的道基境界的妖兽,更有两头实力强悍的地仙级大妖,对那枚“赤猊果”
更是势在必得,以至于每当那枚果实成熟之时,都会引起一番争斗。
就在这时,牧天等人总算是在赤樱果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的时候,抵达了赤樱果所在的位置,这个时候,整个赤宵云岭都沸腾了起来。
靳向辰,我不就是不小心拆了你家门,不小心把你看光光,不小心骗了你一两咳咳!好几次嘛?你至于处处看我不顺眼?你说呢?当然不至于啊!!郁千浔两眼冒火光,恨不得扑上去咬死某人!在她心里,靳向辰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恶魔,一个骄傲霸道的混蛋。那你总可以把我手腕上的手铐打开吧!郁千浔气的磨牙。不可以!浔儿,我不想再跟你玩躲猫猫的游戏,做我的女朋友不许拒绝!靳向辰步步紧逼将女孩儿锁在墙角,嗓音中透着一抹无可奈何。郁千浔无语斜睨着某人,不过,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家伙越看越顺眼了呢?...
古老相传,只要沿着古之圣贤留下的古贤之路一直走下去,披荆斩棘,历经万千磨难,便有机会结圣胎铸圣贤之身,最终成就圣人之位!在一个成圣艰难的时代,陆绝追寻着古之圣贤的足迹,逐渐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圣贤之路!...
他说老婆是拿来宠爱的,所以,一欢成爱她说老公是拿来用的,所以,一用成瘾她裹着小被单,瘪着嘴巴,可怜兮兮的说老公,她们说我太没骨气了,总是一次一次的沦陷在你的银威之下。SO?男人挑眉。我想试验一下。她笑靥如花,十根葱段般的手指覆上男人,证明我的意志力比你坚强!然后...
...
夏翩和她丈夫霍之瑾之间有个秘密协议,她做他五年的同妻,他给她想要的五年之后,两人友好离婚,各得自由。但好景不长,这个秘密就被霍之瑾的大哥看破,夏翩原以为他会当众揭露,然后将她赶出霍家。但,他却什么都没做,却在暗地里对她徐徐诱之,织了一张让她无法逃离的大网,将她一网打尽。十二岁那年,夏翩喜欢上一个男生,写了人生第一封情书,却送错了人。二十二岁那年,霍之卿收到一封情书,除了稚嫩的告白之外,还附有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夏翩嫩得能掐出水来。十年后,两人再次相遇,她根本不记得他,可他依旧记得她。她挽着霍之瑾的胳膊,站在他面前笑着叫他一声,大哥。没有人会知道,一向不近女色的霍之卿,其实心里藏着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却是他亲弟弟的妻子。他一向冷静自持,却做不到坦然接受她一遍又一遍地叫他‘大哥’,于是,在一个寂静的深夜,他将她抵在门板上,狠狠地攫取了她的唇瓣。事后,他一脸愉悦,低声附耳问她,都嫁给之瑾一年了,还没学会接吻?夏翩气急反驳,接吻有什么意思,我们只喜欢做!很好!霍之卿轻轻点头,唇角勾着笑,只是那笑,笑得夏翩头皮发麻,她忍不住想要逃。可哪里逃得了?那一晚,在床上,他将她吃干抹尽从此,她再也不敢叫他‘大哥’,而是我是你的什么?他的嗓音,低沉而磁性,充满了诱人的蛊惑。夏翩害羞捂脸,轻轻叫他一声,老公。女主性格不文静不淑女,偶尔装可爱,多数时间都处在抽风状态。男主性格成熟稳重,清冷淡漠,给人高高在上的距离感,两个字形容装B。本文依旧延续茶花的写文风格,甜宠,暖心,欢乐。喜欢,你就来,我等着你...
无敌剑仙白羽陨落在天劫中,一梦回到地球少年时代。前世的他踏入剑道之巅,剑斩万界,却孑然一身。这一世他一步一个脚印再修剑仙,从此横扫世间,俯瞰苍穹,登临宇宙之巅。我欲成仙,战苍穹,试问天下,谁与争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