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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斯考克县水道纵横,荒野遍地,整个郡人口加在一起,也不到大镇伊腾顿常住人口的叁分之一,对于住惯大都市的我而言,实在是一个乡下地方。
放在阳光普照的白天,在公路上望出去,没有半支烟的功夫,很难瞥见人影。
而若是这种电闪雷鸣的暴雨之夜,则更难撞见往来的车。
大水冲走了一切痕跡,即便天竺菊特意留过路标,想要找到也是不可能的。
我们只能通过木樨花的口述来辨别方向。
据这个小妞声称闯进女神峰的叁名圃鹀,分开后分别追往叁个方向。
一人追击天竺菊,一人追击她们四人,还有一个追赶破窗而逃的留守女人。
正因莉莉丝们全都骑着马,所以在小径和灌木丛中如履平地,才逐渐摆脱对方。
面对四散奔逃的小妞们,圃鹀的人只得舍了小车,她们骑走了停在空地间的摩托。
而这些车自打前一次围剿兰开斯特后就再也没添过油,预估最多还能开半小时。
木樨花逃回山庄时已在路上扑腾了四十分鐘,加上我等赶来,前后超出了一小时。
假若爆发了激战,现在早就打完,是生是死已无法挽回。
我们骑行而出,说得好听些叫搜找,说的难听些就是收尸。
出发的马队分为了两股,一股延着Joes Creek河滩而行,另一股往Fords Greek与牛溪的交叉口而去,不久之后,我们在树林边缘找到了黄瓜,她的坐骑被弥利耶击杀,人翻到了沟里。
这只圃鹀瞧了她一眼,或许觉得杀她没任何价值,便开车往北方而去。
「嗐,出来得太急,只记得拿枪,手机都忘带了。
」见到幸存者后,我们想问明另一路人马有何发现,结果眾人掏了遍口袋,只有我和艾莉森随身带着。
那个年代的翻盖手机远不是今天智能手机可比,只要被浇到水基本就报废了。
主妇般的人抱怨一通,指着附近一座荒废农庄道:「先避一会雨吧,人不累马儿也跑累了,偏逢这种鬼天气,还出了人命。
」
「在中学门前分开时,天竺菊好像被砍了,死没死不知道,我只顾着自己奔跑。
」黄瓜的小腿血流如註,被安贡灰破开很长一道血口,不过行兇者还算仁慈,没有趁势挑断她脚筋。
见其余人不是在唉声叹气就是在打电话,唯独我站在窗前沉思,这个小妞往我怀中一倒,哭叫道:「她们全死了,我比较机灵才能活下来,我不管,你要为我为她们报仇。
」
「好了好了,你看清那叁人的长相没有?说得什么混帐话,人哪里全死了?木樨花和红苜蓿全逃回家了。
」她故意添油加醋,描述着自我想象的悲壮,我也不免听得心惊肉跳,只得默然安抚自己:「她理应不会出事,就算打不过,但骑着的是妖马製势。
」
「那是两个黑娘们和一个白人,浑身腱子肉,兇神恶煞的,比铁门还高,强壮如蛮牛。
」
「联系不上,她们里恐怕没有一人带着手机。
」桃花摆摆手,将电话塞还给了我。
恰在此时,地平线尽头亮起一道白光,眾人追出门去看,极远处的灌木林好像燃起了冲天大火,几乎将半边天映红。
既然方向已辨清,我们纷纷跨上骏马,朝着前方疾驰。
沿途这个黄瓜又问我要手机,她居然提出想要报警,并说现在出了命案不论如何明早也会有人来调查,不如跟条子们坦白交待,以免自己成为嫌犯,被拉去炮局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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