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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算来了!
林默心中一喜,目光落在这三个突兀闯进来的纹身大汉身上。
为首的一个应该是大哥,身材挺拔,长相十分俊朗,并不像是那种传统的小混混头子,眼睛里透露出一股凶狠劲。
“啊!
邓哥,这个警察他要非礼我啊!
!
!”
随着这三位大汉进来,柳鑫鑫突然大喊一声。
“哟呵公关人员啊,你们要是犯这种错误,估计工作就有可能不保了吧,我这可是录着像的,敢动我女朋友,肯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为首的名叫邓哥的男子指了指自己正在录像的手机淡淡一笑。
“知道我是警察,还敢玩仙人跳?”
林默不紧不慢地问。
“呵呵那又算什么,你是警察也不能目无王法,我这里可是清清楚楚录着像的,我女友被你带到这家情人旅馆,差点就要被强奸了,小兄弟识相点的把身上的钱财交出来,就当花钱消灾了。”
邓哥的语气风轻云淡,似乎不在乎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不是警察。
听到这,林默眼睛微眯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的邓哥。
又遇上一个不怕警察的!
难道也是个惯犯?
什么惯犯?
杀人犯的话看上去不像啊?
那些穷凶极恶的杀人犯一般眼神都更为凶煞,狠厉。
但是眼前男子的眼睛……有些说不上来的古怪。
林默莫名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同类人眼神——“食人犯”
的眼神。
有意思。
“喂!
你还笑什么,赶紧的,不想事惹大就赶紧把钱交出来,摊上这种事,对你们公关人员而言估计影响更大吧。”
名叫邓哥的男子嗤笑一声,威胁道。
闻言,林默下意识地摸了摸嘴角,还真是在笑。
是遇到同类在兴奋吗?
林默也说不清楚,总之先把眼前这群人绳之以法才是他要关注的重点。
“倒是我要奉劝你们,如果不想受些皮肉之苦,我建议你们老实把手举起来蹲在角落。”
林默从口袋里掏出了明晃晃的银手铐淡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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