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轻车熟路,也就一刻钟左右吧,石沝琢集合起进山剿匪护卫队,并带足饮水、食物和粮草,对外宣布是去云中城公干。
烈火也被护卫从马棚牵出,站在剿匪护卫队最前面,像旗帜一般。
爱河畅游到此为止,该干正事了,那良才很无奈地放下香囊,跟随二王子往剿匪护卫队那走去。
除了萧云邈、石沝琢与那良才三个核心人物,再没人知道这队全副武装的百人护卫队真正的目的。
整齐划一的护卫队打着两面五彩旗帜,嘶吼丛林狼飘扬在最高的旗杖顶端,一只展翅高飞的苍鹰则悬挂在较短的杆子上。
刀剑碰撞,利刃闪耀,旗帜飘舞在风中,战马嘶鸣,威武雄壮,一切都如此鲜明,令人振奋。
夹道而立两侧路人,指指点点,众说纷纭,喧嚣渐起。
整支队伍浩浩荡荡,就像故意招摇过市一般,出了幽州城北门,往云中城方向快速驰去。
估摸奔驰了约有十里路,前方出现了一个岔路口,那良才带领大队人马突然左拐,向西奔行。
这条路也是通往云州方向的,只不过绕远,是个弧形,需要路过几个村子,路面还算平坦。
虽然没有出幽州西门那条大道宽敞,但足够百人两列纵队通过。
路上基本上没人说话,即便想说话,发出的声音也被马蹄踏踏的洪流淹没,大队人马进入了谷地,重叠的峰峦骤然在两侧展开,起起伏伏如同巨大的锯齿。
谷地逶迤连绵,顺着道路蜿蜒延伸,氤氲弥漫,周围祥和而恬静。
四面受群峰庇护,谷中土地肥沃,雨水充沛,宽阔而舒缓的河川,在阳光下,明亮如镜,数以百计的大小湖泊遍布整个谷底。
前方一座高耸云霄的尖峰,仰之弥高,仿佛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其实距离他们还远着呢,他们才赶了一半的路。
幽魂般的激流自其高耸的西峦贯穿而下,即使看似如此遥远,那条闪亮的银丝带异常耀眼,与四周翠绿掩映的环境,对比鲜明。
眼前是几乎低垂到地的树桠,他们转了一个大弯,绕过去,地势变得险要、崎岖,没有了平坦的路,路边有遍地的野花和青草。
过了这段,道路渐宽,他们从沉静的村子外围穿过,经过苹果园和麦田,以及溅起水花、渡过阳光刺眼的河流,青翠绿林把他们吞没,他们进入文华山脚下密林。
即便抬起头,他们依旧在不断抬高,再抬高,他们根本用不着担心被敌人发现,他们视线所见除了山石就是树林,他们行走在被树冠交错覆盖的崇山峻岭之中,漆黑一如无星之夜。
前方主峰直插云霄,林木随山势而长,纵横交错,山风袭来,参天古木随风飘荡,宛若绿波涌动,起伏连绵。
透过茂密重叠的枝叶,萧云邈注意到高处隐约露出的木质屋脊,那像是一座塔楼嵌筑于陡峭的危崖绝壁上,小得犹如一个巨大的藏匿在密林中怪物,瞪着晶亮的眼睛俯视着林外的世界。
树林浓密,树与树之间密得如同五指,遮蔽了渐落的斜射阳光。
地表翠草在马蹄下碎裂,声音清晰如切草。
那块黑褐色巨石比羊皮纸上画的要巨大得多,超乎想象,如同一堵高墙横亘在路中间,挡住了前行的路。
巨石表面布满了青苔,生命力如此顽强的青草如附骨之疽一般,硬是贴附于巨石表面,向空中延伸。
“二王子,骑马只能到这儿了,下面要靠我们用脚量了。”
那良才说着翻身下马,把马匹缰绳系在路边一棵大树横生的枝桠上。
萧云邈挥挥手,让大家下马。
“石指挥使大人,依次传令下去,不要弄出动静,尤其不要让马嘶鸣,带上马嘴笼。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