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穿越遇李白》全本免费阅读[630kan.cc]
(一)
在大唐,送别诗多以缠绵伤感为主。
但有一个人,把送别诗写成了“励志诗”
。
全篇不写离愁别绪,而是在满怀激情地慰藉中鼓励友人踏上征途,迎接未来。
你猜对了吗?就是这首《别董大二首·其一》: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董大是谁?据考就是董庭兰,盛唐开元、天宝时期的着名琴师,陇西人。
是开元天宝年间的着名音乐家。
他少年时并不肯读书,到处游荡,甚至做了乞丐,向人讨饭。
直到五十岁,方才归正,努力读书,学做诗人。
今存的《大胡笳》《小胡笳》两曲,就是他的作品。
当时,董庭兰是吏部尚书房琯的门客,因房琯被贬,而不得不离开长安。
后高适与董庭兰在睢阳短暂相聚,离别之时有感而发写下了这首诗。
这首诗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没有送别诗中常见的那种凄清缠绵,而是饱含了诗人出自肺腑的慷慨赠言。
高适,唐代着名边塞诗人,与岑参、王昌龄、王之涣齐名,合称“边塞四诗人”
。
其诗笔力雄健,气势豪迈,多表现盛唐时期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
高适性格豪爽正直,常纵酒驰猎,并以古之大将军自诩,狂狷之气不亚李白,《别董大》便足以见其风采。
高适早年曾游历长安,后到过蓟门、卢龙一带,寻求进身之路,都没有成功。
在此前后,曾在宋中居住,与李白、杜甫结交。
与李杜不同的是,在安史之乱中,高适是力挽狂澜的那一位。
天宝八年(749年),高适进士及第,授封丘县尉。
投河西节度使哥舒翰,担任掌**。
后拜左拾遗,转监察御史,辅佐哥舒翰把守潼关。
天宝十五年(756年),护送唐玄宗进入成都,擢谏议大夫。
出任淮南节度使,讨伐永王李璘叛乱。
讨伐安史叛军,解救睢阳之围,历任太子詹事、彭蜀二州刺史、剑南东川节度使。
广德二年(764年),入为刑部侍郎、左散骑常侍,册封渤海县侯。
三年的契约婚姻期满,她终于可以甩了现任,重回单身!不料,离婚前夕,亲妹坑得她又与丈夫一夜纠缠!顾欢愉,不生个孩子就别想离婚!再次契约,这货竟越发无耻!孩子生了一个又一个,就是没见他签字!简直欺人太甚!某人挑眉,自家媳妇还有心思离婚,看来还要更努力啊!...
写个作文就变成了一条狗,没有回到过去,背景不是末世,没有穿越异世界,没有重生,没有修仙,就是单纯的变成了狗。好歹给我个金手指吧!你特喵的让我变成一条什么都不会的普通狗,看点和爽点在哪里啊!赵康发出了来自灵魂深处的呐喊。算了算了,当狗就当狗吧,我不管,我最帅,我是你们的小可爱!(本书有毒,本书有毒,本书有毒,重要的事情说三遍!)PS这是一本纯搞笑的日常吐槽恶搞文...
末世丧尸λ-driver兑换系统觉醒者源能力外星物种高科技武器,这些差不多是本书的全部了,如果再加上几只有爱的御姐和萝莉的话。杜飞在末世挣扎了九年,三年是活着的,后面六年却是死了。死后成了天神道,一挥手就能毁灭一座城市,却是身不由己,受人控制。当轮回天生之术的光芒洒落在他身上的时候,他重生了,回到了末世降临的那天金手指砸到了龙套的头上?那就去抢回来,杜飞就是这么干的。他有一个凶名,叫做一贱南来,天外飞尸。他有一只写轮眼,还拿着一把风剑,有个绰号叫做万磁王。他的损友说你偶尔不那么牛B会死啊?给咱光棍留条活路吧!他的敌人说他比传说中更强,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没信,结果你看到了。剩下的后宫趣事属于限制级内容,请自行脑补。...
柳宸一梦醒来,偶得龙神传承,在这个小小的山村里,翻云覆雨,风流无限!...
这里是多种族并存的世界,这里拥有元气魔力自然精魂等多种超凡力量,这是一个普通的机械男不断探索原始传承,为您讲述一个画面奇异的故事...
爽文!更新快!女主超级强大,冷酷腹黑,回眸一笑,天下风云乱!她,长公主府唯一的嫡女,却是举国皆知的废物!当清冷的眸子睁开,她已是21世纪最危险的天才杀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病秧子小姐展露锋芒,惊才绝艳,天下无数男女为之倾倒他是绝色的暗夜之王,冷血无情,乱世中和她相逢,一曲琴箫合奏,自此天上地下,生死相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