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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李锦只是不咸不淡的看了向暮一眼,便继续低头翻看着书籍。
好像向暮是空气一般。
向暮指着自己身上的血迹,“我今天挨了林潇一拳,都是因为昨天帮了你。”
她是来攻略男主的,当然要想尽一切办法拉男主的好感度。
李锦却是不急不慢地翻着书,正眼都不待看向暮的,“多此一举。”
向暮无语,这人确定是男主而不是狼心狗肺的反派?
她只好先转移话题,“你看的是什么书?”
李锦依旧头也不抬,“关你什么事?”
向暮:“……”
这天没法聊了,要不是因为他是男主,向暮真想立刻、马上、现在就摁死他。
这样想着,向暮当即就转了身离开。
她也不是个热脸贴人冷屁|股的主。
在屋子里休息了一阵,医女顾绾终于晒完药材回来,她先检查了一遍在里侧休息的李锦,道,“都是皮外伤,回去用我给你开的药按时敷几天就可以了。”
李锦道了谢,起身收拾自己的东西准备离开。
顾绾又来检查向暮。
向暮忙甩胳膊甩腿,生龙活虎的模样,“姐姐,我好得很,不需要检查。”
顾绾也不是个不知趣的,哪里看不出来这少年在排斥检查,但顾绾还是担忧地看了眼向暮身上刺目的血迹,给她开了一副方子,“你脸色苍白本就气血不足,如今又失血过多,回去用我的方子补补血。”
向暮也不搪塞,收了方子。
那边李锦的东西已经收拾好,两人竟然不约而同地一块儿出门。
走到门口时,向暮微顿。
就见李锦停住脚步,取出一把破旧的黑伞撑开,这才缓步走到阳光之下……
他淡蓝色的院服洗得发白,伞面也十分破旧。
骊山书院虽然学子们穿着一致,不问身份高低贵贱、不问你姓谁名谁。
但是穷人家的子弟来读书没有钱购买多套换洗的院服,一套院服洗了又洗的反复穿,是以学子们家室好坏,仍是能从他们的穿着与言行中找到蛛丝马迹。
在这个趋炎附势恃强凌弱的世界,富贵家族的子弟总是拥有众多追随者,而穷人家的孩子要么依附贵族子弟要么自成一派。
像李锦这样特立独行我行我素的人在成长中自然会受到诸多欺凌。
更何况,他还有一个在封建社会无人能理解的疾病。
那就是阳光过敏症。
他的肌肤只要暴露在阳光里,立刻就会起无数红疹,皮肤又痒又肿。
古人不知这种奇怪的病症是什么,便想当然的将他看做是一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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