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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等的不就是这样的机会吗(第1页)

目送着黎雅上了楼之后,我慢慢的骑着摩托车回家。

夜已经更深了,但是我不着急。

刚才那种感觉太过奇妙,我一时之间无法适应。

就在刚才,黎雅主动的亲了我一下。

这有些让我措手不及。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应该认真想想这件事可能给我带来的变化。

会有变化吗?

我的意思是说,黎雅会不会是喜欢上了我,而我和她可以正正式式的谈一场恋爱。

有这样的可能吗?我试着分析她的心理,会不会是因为我装出来的貌似纯洁的表现,让她觉得我是一个可以放心的恋爱对象呢?在当时的情形下,我要是多施展一些或许我并不精通的技巧,逐渐将她融化,或许我们之间就已经进入到超乎寻常的关系了。

但是坦白说,当时我一方面是有点下不了手,更多的却还是没有信心。

也许最后的结果就是她一脚把我踢开了,然后以后见面当不认识?

但是关键是我在她还没有做出反应之前就主动撤退了,也许她就因此觉得我这个人比较纯洁高尚了呢。

而她本身就是这样清纯的小姑娘,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我本来只是想逗逗她,占点小便宜就行,现在便宜也占了,还有可能让她喜欢上我,这算不算我这辈子最成功的一件事呢?

唉,要是有个人跟我探讨一下就好了。

肖濛当然是不行的,我就是猪也不回跟她说这事,虽然我和肖濛貌似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可我还指望着在同居岁月里和她培养更深的感情么。

王靖当然也不行,这小子一开始就惦记着黎,给他说了他要么找块豆腐把自己砸死,要么找块砖头把我砸死。

林森?得了,在他眼里,我和黎雅都已经不纯洁了。

我发现在这个城市里,其实我还是很孤独。

那些气势恢宏的摩天大厦,那些绚丽多彩的霓虹灯,还有那些纸醉金迷和灯红酒绿,我每天都从它们中间擦肩而过,可是,我却从来没有真正融入其中。

这是因为我本身不是这个地方的人,还是人心本来就具有的一种游离感和孤独感呢?

靠,我不过是个警察,还是个部门职责貌似打杂的警察,有事没事学人家思考人心,那不是要笑死人了?我该想的是其他的事情。

比如,怎么发一笔财,再怎么混个一官半职的。

我的志向不就是混吃等死吗?当然,混得有钱有势有小蜜再等死,不是更爽吗?虽然有钱有势对我来说貌似还很遥远,但是我这个人挫归挫,感觉上还是有点女人缘的。

这个自我认识让我心情愉快,我当然也不会认真的去思考这个认识究竟有几分可信性。

人呢,要懂得不要为难自己,不是吗?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四点多了,肖濛的门关着,我想她应该是在睡梦中吧。

我们搬到一起之后,其实也没有真正见过几次。

就是因为那个该死的如花,搞得我的生活黑白颠倒,内分泌失调。

天亮以后我回来肖濛去上班了,天黑以后肖濛下班回来我又已经出去了。

我们见不了面,不过我会在白天睡醒之后给她弄上一些饭菜放在微波炉旁边,留下字条让她自己热来吃。

肖濛也会在我门上贴两张字条写上什么今天很想我啊,臭流氓怎么又不回家之类的撩拨我的话,她一向如此,倒是不用太当真。

如果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下去,我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一定要有什么重大变动的话,我希望唯一的可能就是我们把两张床拼做了一张。

太惊险太刺激的就不要了。

我不知道肖濛在电视台干得怎么样,但是我希望她赶紧忘掉那个该死的诡异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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