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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似乎进展的,比想象中要顺利地多。
你不用再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不用在一开始对他有好感的时候,就故意冷淡他,也不用在发现他坚持不懈而执迷不悟地疯狂迷恋自己的时候,压抑着内心的欣喜,去故作镇定地说服自己,既然他那么爱自己,那就用他来尝试一下吧。
说不定那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毛病,说不定你能很好的控制自己,你向来自诩足够理智,又怎么会被小小的生理激素左右。
就算你控制不住自己,还是想要满足自己古怪的生理癖好,他那么爱你,自然是不会拒绝。
你把算盘打得啪啪响,你向来精明,从来都是胸有成竹、胜券在握。
然后你放松警惕,你纵容他,也纵容自己,如同世界上所有的俗气伴侣一样,享受着温柔又安详的缱绻时光。
二十刚出头的他,看起来就是个再平凡普通不过的大男孩,性格称不上多讨喜,不够坦率,也称不上可爱,虽然个性温柔,但过了头的温柔就难免显得婆婆妈妈。
他不像一般年轻男孩子爱打扮,在你这样漂亮精致的样貌的对比之下,只能称得上干净清慡罢了。
即使是你深交多年的损友,看到了也只会笑着说,你别祸害人家单纯小男生。
他们都不曾想过,你是真的动心。
好看的样貌,大方得体的性子,撒娇可爱的小把戏,你身边未免环绕地太多。
你向来个性高冷,又不是什么热衷于甜腻恋情的人,对备受吹捧的类型反倒没有什么兴趣。
不过在送王博文去大学寝室那天,那个有点羞涩又鼓起勇气和你搭话的男孩,你一直记得他,你从他眼里看到了光。
那种,因为你,而突然绽放在一个人眼中的,干净的、纯粹的、热忱的光。
之后,他自以为佯装地天衣无fèng地接近你,你也借着让他照顾自家堂弟这种烂借口,给了他接近你的机会。
你故作冷淡,却又暗自沉迷于这种被迷恋的感觉。
你喜欢他的迷恋,即不带着侵略和掠夺的气息,也不带着哀怨和忧愁。
那是一种,很简单的,像山涧里的溪水自然流淌着的,想要接近一个人,又怕无端叨扰了他的心绪,很温柔,又很平和。
你喜欢他是个温柔又平和的人,他身上有让你想靠近的温暖气息。
于是,顺理成章地,在他荒唐地以为你对你的堂弟有着不伦的情愫,绝望又决绝地跑来和你坦白的时候,你答应了。
直到现在,你还记得那天他穿着灰色的运动外套,在萧瑟的风里显得有些单薄,他等在你公司楼下,因为不知道你在开国际会议,所以一直等到很晚才等到你出现。
直到坐进你的车里,他的手依然有些不可控制地颤抖着,不知道因为冷,还是因为太过激动。
但你已经无暇顾及太多,他断续地、艰难地、甚至有些难堪地表露着心意,即使你心里早就知晓,但从他口中说出来,你还是不可避免地暗自欣喜。
你安慰自己,只是因为知晓他如此疯狂迷恋自己,所以可以毫不顾忌自己古怪的性癖会伤害到他,才愿意尝试和他在一起。
但你脑海里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偷偷地否定着,只是你当时并不愿意承认。
然后你们生活在一起。
像所有童话故事的happyend,你们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除了你们,从不□□。
你甚至,有些恐惧被他发现自己古怪的生理癖好。
或者说,你也会有一丝害怕,在被一个人温柔而认真地爱着的时候,你不愿意面对哪怕一点点被他同情或是嫌弃的可能。
于是,你找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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