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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烨拉着滕明到处闲逛。
看到了高架桥下面有卖榴莲的,樊烨就转头问:“想吃吗?”
滕明眼睛一亮,“当然!”
于是两个人走到摊位上,让老板挑了个不错的,一整个大榴莲,折合人民币才60多块,且软糯香甜,吃下一口就幸福极了。
他们就坐在摊位旁,吃了起来。
丝毫不顾场合和形象。
滕明觉得是他把樊烨带跑偏了。
第一:
起初刚交往的时候,樊烨可是对榴莲有很强的排斥反应,那是因为他从没吃过。
有一天看到滕明拿来了一盒剥好的榴莲,直言:“你是带了一坨屎来吗?如果是的话,立即给我滚出去!”
滕明则径直拿着榴莲放在了桌上,说:“这个榴莲啊,可是世间美味,如果它是屎的话,那我愿意把这些屎全部吃掉!”
樊烨全身一抖,觉得恶心又好笑,“亏你还是作家,用这么恶心的比喻。”
樊烨决定眼不见为净,跑到客厅里看电视,原本在厨房里的滕明就追出来,说要让他尝一块。
樊烨起初是怎么都不愿意的,但是他知道滕明那倔牛一般的性格,再加上对喜欢的人怎么都冷漠不起来(如果是一般朋友,别说逼他吃榴莲了,就是带榴莲到他家,就要被毫不留情地赶出去),遂尝了一小口。
当时樊烨由嫌弃和厌恶转为惊讶然后惊艳的表情,滕明至今还记得;当时樊烨可是和滕明一起把那盒榴莲吃光了,最后还不过瘾,半夜十二点跑了两家24小时超市,又买了一个拎回去。
其实当时印象更深的是——在凌晨的上海,樊烨一手拎着榴莲,一手牵着滕明的说,说:“我悔恨啊,现在才知道榴莲的美味,就像我才知道你的美味一样。”
说完回头一脸坏笑。
滕明当时可是心花怒放,羞羞答答。
第二:
交往后,樊烨才发现滕明很喜欢吃街边小摊的美食,且喜欢走着吃着。
这习惯被樊烨纠正了很多次,他告诉滕明:“我和你说,那街边的小吃不知道有多脏,你吃了要短命的!
还有,你走着吃着,不雅观不说,对胃消化还不好。”
你看看,刚交往的时候,樊烨还没有这动不动就宠溺的语气。
滕明表明上笑嘻嘻地答应,背地里自己逛街去吃。
有一次约会,樊烨专门带他去了一条美食街,全是摊贩。
樊烨看着自家小男友那口水都好掉下来的模样,真的觉得好笑极了,又看到他那滴溜溜的大眼睛,心中觉得他可爱得不行不行的,就给他买了。
也就是自这以后,樊烨开始跟着滕明一样,偶尔吃街边小吃,还走着吃着。
樊哥,您这打脸打得啪啪响啊!
这在曼谷街边吃榴莲还不过瘾,樊烨本来是想带着小男友去逛逛中国城的,却意外闯进了曼谷本地的夜市区。
琳琅满目的商品,加上色香味俱全的小吃,简直是吃货和购物狂的天堂。
于是,两个人放开手脚,直吃得走不动,然后逛得也走不动,最后打车回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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