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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认识毛瑟以来,不管经历过多少次来历不明的危机,从来没有像此刻一样感到无趣。
我皱着眉头看着昏暗的灯光从墙壁上一路蔓延过来,穿过坚实的墨红色地板,将我的双脚沁在其中。
“如果你喜欢看书的话,可以随意挑走一本。
至于其它的东西,我想你大概看不上。”
她说。
“包括你吗?”
我打趣道,
“当然。”
“你爱毛瑟?”
我不知道我自己为何会问出那样的蠢话,但我就是那么问了。
“爱情是唯一值得肯定的东西。
但是,我们可以试着去否定一些除它之外的东西。”
她坐到床头,轻易地靠在上面,眼睛忽闪,没有急着回答我。
我仰头望着她被灯光照成银色的发丝,还有无聊透顶的呼吸。
等了一小会,她静静地说。
我点了点头。
“我在班房里蹲了三个月,警察们摆出要挨个强奸我的模样,但我知道的实在太少了,还不够他们给我一巴掌的。
最后是一个叫曼妮的女人救了我。
她见面的时候跟我说,你再也不用强迫自己的鼻子闻警察馊哄哄的裤裆了。
看她说话的模样,看得出她遭受的磨难比我少不到哪儿去。”
她咂了砸嘴,就像女人喜欢的那种小动作。
两手拢开长发,雪白的脖颈修长,小心翼翼地从低领中露出一串白金项链,上面挂着一枚当初毛瑟给我的一模一样的钥匙,金闪闪的,小得可怜。
“我知道毛瑟有自己的家庭,这是好事,就像任何一个酒店都需要一个招牌一样,不管长短,有个名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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