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哥哥,你生我的气了?”
林长风不搭理她,像是手里捧着的那卷书,倒比她可爱上十分似的,林菀儿咬了咬牙,又做势咳了两声。
“哥哥?”
林长风照旧不理会她,林菀儿赶紧亲手端起案上的茶盏,亲手递到大哥的手边。
“哥,你喝茶吧,这茶挺好的。”
“是吗?”
林长风见林菀儿讨巧卖乖的模样,抬头瞥了林菀儿一眼,没接林菀儿已经递到面前的茶盏,而是微微的笑着问林菀儿道。
“不知不觉,菀儿长成大姑娘了。”
林菀儿缩了缩脖子,甚感耳边是冷风阵阵,她缩了缩脖子,有点絮叨的小声嘀咕了一句。
“大哥,我真的错了。”
林长风照样充耳不闻,静静的看着林菀儿一张未及长开的粉白色的小脸。
“有自己的心事了?”
林菀儿不知道林长风指的是什么,想了想后,眨着眼睛,脸上略有些糊涂的模样,问道。
“哥哥说的是什么,菀儿不知道。”
林长风略笑,只是笑意并不及眼底,然后便指了书房的大门,对林菀儿说道。
“出去吧。”
林菀儿脸上讪讪的模样,被大哥冷落了,分明觉得有些委屈,低垂着头,没有挪动,而是忍不住的又往林长风望了过去。
“大哥,你还是问我吧。”
她真的是不敢自己说出口,若是林长风问了出来,也就罢了,她知道大哥心思缜密,一向又是对她最是疼爱的,便是她喜欢什么,从小到大,都不必说,只需要略做个示意,隔日便能得了喜欢的。
“你先出去吧,我要看会儿书。”
说完了以后,林长风翻了一页的书,自己不说话,林菀儿才要说话,就被林长风拂手又给制了。
林菀儿见大哥神色淡淡的,实在看不出来他是真的不在意,还是生气了。
真的是够纠结的,若说文侯是她的父亲,林菀儿更觉得这个大哥,越发是有长兄为父的风范了。
林菀儿心头略沉,扯了扯嘴角,细白的食指往前伸了伸,杵在林长风的书上,一派小女儿家的撒娇的模样。
“大哥,我错了,不知道这里面的厉害,应该和大哥先商量了才对,今天的事是我错了。”
林菀儿想了又想,又把错了的话,再说得更诚恳了些,甚至有些痛诉革命家史的意思,说自己和哥哥相依为命,应该相信大哥,以大哥为重,林菀儿表着忠心,甚至是就差跪下发誓了。
“我原是不该这样莽撞的,应该和哥哥好好商量着办,是我办事不妥当,大哥要骂就骂,要打就打,就是别这么吊着,实在难受。”
说到难过的地方,林菀儿顺手就扯了林长风手里的那卷书,重重的砸在书案上,倒像是她在发着脾气一般。
“你这是认错的态度?”
林长风抬头,看着这个自小自己一手伺候大长了的妹妹,若说是罚,让她站了这半盏茶的功夫也就是了,已经是把小丫头弄得脸红脖子粗的在他面前掉着小脸了,林长风索性也就不再逗她了。
“我,我错了。”
这是认错的最合理的用词,怎么着也都不会出错,而且还能透出来自己的态度是老实的。
林菀儿觉得自己的诚意已经够了,想着被大哥拿到了错处,又觉得自己的诚意不够,只得又咬着牙讪讪的又接了一句。
“菀儿再不敢了。”
“不敢什么?”
没了手里的书卷,林长风双手交叠着放在桌前,面上仍旧一派温润的模样,惯用的那张面具,林菀儿摸了摸鼻子,终于咬牙道。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