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红发是个相当喜欢开宴会的人,这一点,林墨再清楚不过。
而且红发这个人本来就是个豪爽大方不拘小节的人。
所以,对于红发请大家喝酒这阔绰行为,倒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就在酒馆老板把红发送的酒挨个送到所有酒客的桌上,大家正欢快地一起喝着酒的时候,酒馆大门忽然被人粗暴踹开。
一个戴着茶绿色头巾,额头绑着一根镶嵌着蓝色宝石用来固定头巾的发带,长得很捉急的男人,带着一群小弟,嚣张地走了进来。
看到来人,酒馆里原本欢快的气氛一下子被打破。
“他,他们是沙漠强盗!”
“啊?他们怎么会进镇子?守护镇子的那些护卫兵们呢?”
“完蛋了,听说沙漠盗贼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要是被他们盯上就惨了,我们怎么这么倒霉啊…”
酒客们大惊失色。
这群沙漠强盗的老大得意大笑:“啊哈哈哈哈,被我达克盯上真是不走运啊你们,赶紧的,不想受伤的,把你们的钱财都给我拿出来!”
达克的小弟们各拿着枪支刀械,在酒馆里四散开去,坏笑着向众酒客伸手要钱,但凡不配合的,就直接上手去抢。
酒馆老板害怕地躲在吧台底下。
一时间,酒馆内一片混乱。
只有红发和林墨两个人,还在那悠闲地喝着酒。
达克的一个手下追到吧台前,拿着长刀抵在红发的脖子上,恶狠狠道:“快,不想死的话,把你身上的钱都交出来!”
红发看了这人一眼,随即举起双手,笑道:“好好,我给你,不过,你们抢劫归抢劫,别误伤无辜的酒客们。”
“喂!
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我们可是沙漠盗贼!
别想跟我们讨价还价,快点,把钱拿出来!”
红发倒是配合着把身上还剩的少量金币都拿了出来。
达克的手下一把夺过金币,视线转向还在喝酒的林墨,一下被林墨腰上所佩挂的三代鬼彻吸引了去。
三代鬼彻的外形还算朴素,不懂刀的人是看不出这把刀的价值的。
偏偏这个来抢劫红发和林墨的家伙,对刀还有些研究,所以,他一眼就认出了林墨所佩带的刀,就是鬼彻!
虽然他也知道鬼彻是妖刀。
即便如此,鬼彻的价值也是值得他冒险一次的。
达克的手下将抵在红发脖子上的刀转移到了林墨脖子上,然后恶狠狠地说:“喂,臭小鬼,把你的刀给我!”
林墨喝着酒,面无表情地将视线转移到敢拿刀威胁他的人,语气淡漠道:“把刀拿开。”
“喂!
你不想活了!
快点,把你腰上的刀拿给我!”
达克的手下不客气地说,“你要是不配合,我就杀了你!”
“我劝你最好不要这么做。”
红发将自己手中这瓶已经见底的酒一口气喝完,然后从酒箱子里又拿了一瓶打开,轻描淡写地说,“那小子可不是你能惹的,况且,那把刀也不是你能驾驭的了的东西,为了你自己的小命,拿了钱就快滚,别自寻死路。”
“混蛋,你们真当我不敢杀了这小鬼?”
达克的手下恼了,猛地将自己的长刀砍向林墨的脑袋。
林墨则坐在那继续喝着酒。
唐重创业失败,几年心血毁于一旦,相爱多年的女友却和罪魁祸首唐重的合伙人搅在了一起,并且将他打昏在地卷走了所有财产。而唐重因祸得福,开启了宛若桃花源般的神秘空间...
学厨师,到霍格沃茨厨房八百个床位不锈钢,两百个小精技术强。校长,这是我发明的包子雷,能吃,也能炸伏地魔。摄魂怪?别吃灵魂了没营养,来盘鱼香肉丝吧。三强争霸赛?别争霸了先来口宫保鸡丁。乌姆里奇视察?没问题,我用葱烧海参行贿行不行?诶,老伏你别走啊,带着食死徒过来一块喝口酒,我给你来个报菜名。预言家日报张鹤扬,用吃征服魔法界的男人。张鹤扬没吃干净都不许走啊,剩下一口我弄死你!...
谢一凡是一个小业务员,一次醉酒后,拥有了英雄附体的异能。什么华佗的医术,叶问的武技统统不在话下他从不附庸,却总有权贵找上门来。各色美女也蜂涌而至,风情少妇,美女老总,豪门千金,警花,大名星应有尽有!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还是全部纳入后宫?谢大官人表示很困惑!权财美色,一个小人物的奋斗之路...
只要你能进入校队我就做你女朋友!女神的一句戏言,却是从此改变了平凡少年方余的命运,走上了篮球梦这条充满了坎坷的道路,终有一天,他靠着自己的努力进入了篮球校队,篮球也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东西,那么,女神和篮球他会怎么选择?理想和爱情?如果只能选择一样呢!谁更重要?小艾新书,希望大家支持。...
羞羞答答建了一个群,群号307316080。书友们,快到碗里来哦,群里来。—!贪财好色但却精通书法书画的典当行小职员梁薪穿越到北宋深宫之中成为一名没有净身的小太监。一方面梁薪惑乱宫闱,另一方面他又深得皇上赵佶的信任,成为皇宫太监第一人。为了不让靖康之耻重现,梁薪从宫中逐渐走到宫外。他建立东西二厂,监察天下百官。...
死后重生,成为准神,拥有一枚神格,得到成神的基础,差的只有信仰。传播信仰,建立地下教廷,统一全球。抢某某教信徒,却被视为邪恶。张小剑反问道你们有神迹吗?没有?我有!你们可以让牧师施展神术吗?不行?我行!注明主角性格不是前几章那般。开始十章写的有些赶,所以情节没有过多的修饰,看起有些幼稚。十章后恢复正常,第二卷才是教会传播信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