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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景星阑有这样的想法不止一天半天了。
虽然他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大概率什么都带不走,但是景星阑还是希望,能够尽可能地留下一些关于他和乔镜在这个时代生活的回忆。
而且就算带不走照片,也可以让008扫描一下存进档案里嘛。
看着家里那两小只期待的眼神,乔镜叹着气把景星阑拉到了一边:“你要真想照相,我其实这边还有一部手机,一直都没开机,估计还有点儿电。”
景星阑看着他,忍不住笑道:“那你想好怎么跟他们解释这玩意儿的由来了吗?别忘了,他们现在才十四岁,如果长寿一些,活到智能机诞生的年代也不是不可能的。”
乔镜想了想,到时候白发苍苍的胭脂第一次看到曾孙女手中的爱疯4时,很有可能会一脸震惊地说“这玩意儿我在一百年前见过更先进的”
,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之中。
“……你说的对,还是上街去找照相馆照相吧。”
最后,他妥协了。
先不提胭脂和乔景为此欢呼雀跃兴奋了多久,既然要去照相,那肯定就要穿身好的过去。
乔景还好,就挑了件下学期要去中学上课时穿的校服笨手笨脚地换上了,款式是和乔镜相同的黑色中山装,头发再随便抓两下,偷偷摸点儿景星阑抽屉里的发油,感觉也挺帅。
但胭脂作为女孩儿,就要麻烦许多了。
她在坐在自己房间的床上,望着那一柜子不同颜色的旗袍,一脸不知所措地发呆——没办法,景星阑和乔镜的观念都是女儿一定要富养,就算胭脂再三拒绝,在搬新家后,她的衣柜还是以一种飞快的速度被填满了。
而且胭脂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女生,她毕竟在那种场所工作过,耳濡目染的,也见过很多时髦女性的打扮。
如果要穿旗袍的话,那自然要配上相应的首饰,可是景星阑送她的那些什么珍珠项链、绿松石耳环漂亮是漂亮,却都是将来给胭脂出嫁时当嫁妆用的。
她现在才十四岁,如果戴上这些,怎么看都有些太过成熟了。
幸好,景星阑看出了她的纠结,劝说胭脂放弃穿旗袍,转而换上了一身民国时期女学生的裙式制服。
其实这件衣服已经放在胭脂的衣柜里很久了,但少女总是不敢穿,大概是之前被学堂拒绝的经历让她的内心总有一种自卑感在徘徊着,下意识觉得自己不配当个学生。
直到这次去照相,看到连乔景那个臭小子都打扮出一身文质彬彬的模样,她这才咬牙换上了。
等胭脂换好衣服,怯生生地从屋里出来,小声问他们好不好看时,在场几人都愣了。
不得不说,少女的长相真的很水灵,尤其是那双宛如水洗荔枝一样清甜干净的眼睛,更是美丽的叫人移不开视线。
而当她换上女学生的裙装时,模样看上去简直像是刚从校园里走出来的民国剧女主,两根用布条绑起来的麻花辫又粗又亮,带着十四岁少女特有的活力和生机。
在外人看来,唯一美中不足的,大概就是她脸上那道淡粉色的疤痕。
但乔镜却并不这么认为。
就像是饱经风霜的柿子,伤痕累累的表皮下是甘甜的果肉,这道疤痕也是胭脂不同于一般女孩儿的印记,象征着她的勇敢和对自由的向往。
这也是为什么胭脂明明说过将来要自己起个更正式一些的书面名字,但在家里所有人都依然坚持叫她胭脂一样。
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不是疤痕,而是少女脸上最美的胭脂。
然而,见他们都呆呆地看着自己不说话,胭脂还以为是她这样打扮很丑,脸颊顿时就浮现出一层淡淡的窘迫红晕。
她下意识捂住了自己脸上的伤疤,咬着下唇道:“……我这就回去换掉。”
景星阑这才回过神来,咳嗽一声,朝她竖起了大拇指:“没有,刚才我们只是看呆了,非常漂亮!”
乔镜也紧跟着重重地点了点头。
倒是平日里一向和胭脂看不顺眼、几乎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乔景,一言不发地扭过头去,默默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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