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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昭听完大惊,“难道那死变态终于转性了?终于肯帮我种棉花了?我要去看看。”
激动的冯昭,马不停蹄的赶了过去,然后……
他看到了漫山遍野的兔子……
“我的棉花呢?”
“棉花?没有棉花呀。”
李寡妇也终于追了过来,解释道“领主大人,那个毛球是兔子毛,不是棉花。”
“兔子毛?”
冯昭满头的问号,所以这野兔之日,是让兔子无限掉毛的特性?兔子毛有这么多吗?
李寡妇微微一笑,看向了农田里撒欢的野兔们。
“应该是领主大人的农田比较神奇吧,那些兔子跑来这吃萝卜,然后就会掉很多毛。
而且那些兔毛非常好,质量比上羊毛更棒,我一定能做出很好的衣物的。”
真是怪事天天有,我家特别多。
隔壁的养殖场成了斗兽场,这农田反而成了兔子窝,被一群野兔占据无限产毛,你可真是有个性。
更令人难受的是,这死变态还挺享受。
嗯~~可爱的小兔兔,要吃的饱饱的哦,兔兔公主,快抛弃领主,来到我这吧。
叮,你的农田沉浸于被兔子踩踏的快乐中。
果然还是个死变态,你说的兔兔公主?应该是指我的兔子吧。
冯昭一出现,他的小兔子就蹦蹦跳跳的来到了他的身边,用小脑袋蹭他的腿,似乎想让他抱抱,如此通人性,是他的兔子没错了。
而且冯昭还发现,他养的兔子,真是兔子中的白富美存在。
不对比还不觉得,他的兔子除了是最特殊的垂耳兔外,毛色也更加亮白,像是散发着钻石光芒一般,是鹤立兔群的存在。
当然,现在也不是研究这个的时候,他要确认这些兔毛的生产情况。
仔细观察了一阵,总结来说,就是这农田其实是能种胡萝卜的。
只是胡萝卜不长绿叶而已,土壤下的果实还是很肥茂的。
今日是野兔之日,大量兔子刷新,农田散发出了一种胡萝卜的香甜味,吸引了大量兔子来吃食。
吃了萝卜,兔子就开始产毛,毛丝很细长、弹性十足,比羊毛的品质更高,量还挺大的。
甚至完全不用人去剃毛,吃了萝卜就会自动产毛落毛。
田里厚厚的一层,几位农民正忙着在收获,滚成一个大毛球,交给两小儿推走,一切看起来欣欣向荣。
“行了,这田……就随他高兴吧。
以后这里当做产毛的农场了,这死变态也算给领地做贡献了。
马上让人开始建造裁缝铺,咱们有新衣服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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