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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面而来的尘土里卷着猪圈的臭味。
随着棍子落下,先入耳的是骨头碎裂的响声,而后才是那口肥壮的畜生扑倒在尘土里的闷响。
李二见过许多次杀猪,但从来没见过这么杀猪的。
帮佣们全都惊呆了。
直到那个少年像拎鸡一样拎起了这口几百斤的肥猪,丢在案上,提起了杀猪刀时,李二还是没反应过来。
“李二哥,拿个桶来?”
少年疑惑的目光转向李二时,他莫名觉得膝盖有点软。
丝毫没察觉到自己已经准备拿起反派剧本的李二气愤地想
再放任这小子猖狂下去,他在羊家帮佣中的威望就全完了!
少主人羊喜用过朝食,懒洋洋地走进院子,准备围观帮佣们捉猪时,发现几个人正忙忙碌碌。
案几上摆着一头猪,不仅已经杀好,而且褪了毛,去了皮,开膛破肚,正在切肉。
见少主人出来,李二颇为吃力地拎起了那个硕大的猪头,“郎君,您看这……?”
一头猪不同部位能卖得的钱自然是不同的。
猪肺、沙肝、猪血,这些都是极便宜,卖不出钱的部分。
猪头肉的卖价比这些能略高一点儿,但不多。
考虑到最近雒阳城内有许多巫师作法祈福,整个儿的猪头倒比拆零碎更能多卖出几个钱。
但这一个猪头很明显是不行了。
不是因为它七窍流血的模样十分可怖,而是因为李二拎起它时,那个血糊糊的,毛还没褪的猪头很明显的变形了。
羊喜第一次杀猪时虽然十分狼狈,但也不至于在逮到那头血将要流光,因而力气用尽,终于被擒住的猪时,非要再鞭一次尸,把猪头敲碎出气。
……这可太荒唐了。
……头一次杀猪的经历有点不太好。
……尽管从那之后,咸鱼都长了记性,下手得有分寸,不能将猪头直接打爆。
……但要怎么处理那个变了形的猪头还是一件麻烦事儿。
……汉朝人也吃猪脑,虽说那啥《礼记·内则》里特别详细地规定了人们不能吃这个,“狼去肠,狗去肾,狸去正脊,兔去尻,狐去首,豚去脑,鱼去乙,鳖去丑”
,但在民间传说里,不能吃猪脑不是因为圣人不让吃,而是因为大家觉得吃猪脑会得软骨病,比较忌讳。
……当然,再忌讳的食材在底层民众那里都不算什么忌讳,因而高热量高胆固醇的猪脑每次都不会剩下。
这个脑浆迸裂七窍流血的猪头最后被当成新人入职福利,让陆小郎君拎回了家。
夕阳西下,卖菜卖肉的都各自收摊回家。
家徒四壁,冷锅冷灶的陆小郎君盯着灶上那个硕大的猪头,发起愣来。
暂时看来,张缗是真诚的,羊四伯也是真诚的,这份offer也是真诚的。
羊四伯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再加上年轻时服兵役受过几次伤,现下觉得力不从心,颇想将家当交给长子,自己带着幼子去平县,趁着田价低廉,置办几亩田地,当个农庄主益寿延年一下。
但大儿子对杀猪宰羊这种事并不在行,对于收放高利贷时可能发生的某些摩擦更不在行,所以他才需要这么一个帮手。
既能杀猪宰羊,又能镇住场子。
实际上,说“并不在行”
,真是这位老东家过于懂得语言艺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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