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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
“二楼。”
“楼上两人没营养,林夕我爱你!”
“真的是你写的啊?”
“当然,林夕都出来承认了。”
“林夕你简直是我女神!
又会唱歌,又会写歌,写书也写的这么好!”
“啊啊啊啊,楼上说的对,最重要的是我女神年龄还这么小!”
“你们是不是忘了重要的事,有人说要吃键盘来着。”
然后艾特了一个叫不说大话的人。
“对哦,刚才他说要吃键盘来着,人呢?”
也艾特了他,后面就是一排艾特他的人。
要说这个人,是在林夕刚上热搜大家都在讨论的时候突然跳出来的。
“这个人肯定不是那个写歌的林夕,是的话我就吃键盘。”
林夕的小粉丝其实也不确定,没有跟他争论,所以林夕刚发博的时候,大家没有首先想到这个事。
这边人都在到处找他的时候,一个小网吧里的男子恨恨的看着电脑屏幕,颇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
这个男人叫朱凯,是个小说家,因为林夕和他的新书宣传是同一时间,然而成绩却完全相反,到现在为止还卖了不到一千册。
看到林夕的名字上课热搜,出于嫉妒,他去评论了这么一句,结果没想到刚说完,林夕就出来澄清了,看到大家都在找他,他连忙把自己的号退了,偷偷潜水进来。
不过林夕可没有时间理这些事,发了博客,方旭尧的电话就来了。
“你还会写歌?”
“对啊。”
“有没有兴趣帮别人写?”
“你要?”
“一个朋友。”
“女朋友?”
“是女的,但只是朋友。”
“哦,没事,好的啊。
大概想要什么类型的?”
“还不确定,等会我给你回短信。”
“好的,不过我可是要收费的啊!”
“嗯,应该的,我也只是帮她问问而已。”
“嗯,等你短信。”
通话结束,方旭尧看着手中的电话,这是吃醋了?
大哥,这只是很普通的好奇心而已好嘛……
再次拿起手机,从联系人里翻出一个号码拨通。
“上次找写歌的人给你找到了,你想要什么类型的?”
“真的吗哥,是哪位大师啊?”
“不是什么大师,不过写歌不错,你到底要不要!”
“要要要,我相信老哥的眼光。
我要轻松欢快一点的。”
老哥?
方旭尧皱皱眉,好像差的是有点多。
“我看起来很老?”
那边方奕嘉正在高兴呢,突然听到老哥来这么一句。
“额,就是你有点太严肃了,看起来比较……”
“嗯。”
方奕嘉看着被挂的电话,老哥怎么了?
这边,方旭尧却思考着自己怎么严肃的问题,看他的表情,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在思考什么大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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