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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乐文自作聪明也未必,当时要是不答应那个黄儒,按大明律,乐文反抗官兵追捕,很可能会落个人头落地的下场,死一个倒罢了,连丁珂儿都要陪他一起死,这是他不想看到的。
为今之计,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如果真考上了举人,就马上回老家,他还能追杀他不成?
要是没考上,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大不了过三年再考便是,有什么大不了的。
不管那么多,吃饱喝足才是正道,于是两人便来到一家当地有名的大酒楼,叫了一坛上好的陈年杜康酒,点了十几道酒楼里最好的菜。
乐文觉得郑良才这家伙还真是铺张浪费,两个人吃饭就点了十几道酒楼里最好的菜,真是有钱不在乎啊,拿起筷子随手夹了一筷子麻辣兔丝,放入口中,觉得味道又麻又辣,质嫩爽口,让他吃了一口,忍不住又夹了几筷子,心中大呼过瘾,可把这几天在考场遭的罪补一补了。
麻辣兔丝,是明代宫廷的重九时令菜。
刘若愚《酌中志·饮食好尚记略》载:“九月……吃迎霜麻辣兔、菊花酒。”
说明“麻辣兔”
早在明代就已经成为北京的节令佳味。
《调鼎集》记载了麻辣兔丝的做法:“切丝,鸡汤煨,加黄酒、酱油、葱、姜汁、花椒末,豆粉收汤。”
就是将兔子宰杀,剥洗干净,去骨切丝,用鸡汤小火煨制,加黄酒、酱油、葱、姜汁、花椒末调味,当汤汁煨靠将尽时,用绿豆淀粉勾芡即成。
从这个配方看,没有今天所言的辣味料。
其“麻辣“概念,似从姜汁和花椒末而来。
如今所说的麻辣兔跟以前的不大一样,明朝时候是用小火煨制,并且辣味主要来源于生姜和花椒,现在多使用爆炒、烤或凉拌的方式,辣味来源于辣椒、生姜、花椒,现代人口味重啊。
“在客栈怎么没见龙超啊?”
郑良才拿筷子夹了一筷头鱼翅,放入嘴中,品嚼了一会,觉得味道还不错,点了点头,然后抬眼看了一眼乐文问道。
从明朝开始,人们才发现鲨鱼鳍内含有胶状翅丝,而且口味甚美。
明朝把鱼翅推向饮食市场之后,立刻引起强烈共鸣,认识其美食价值者逐渐增多。
李时珍《本草纲目》卷四四记述说:“沙鱼……形并似鱼,青目赤颊,背上有鬣,腹下有翅,味并肥美,南人珍之。”
可见食用鱼翅之风率先起自南方,但很快就感染到北方食界,就连宫廷膳食中也添加了这种珍品原料,如刘若愚《明宫史》火集就记载:“先帝最喜用……鲨鱼筋”
。
鲨鱼筋,指鲨鱼翅筋。
成书于明代的小说《金瓶梅》第五十三回也把鱼翅视为高档食料,有云:“都是珍羞美味,燕窝、鱼翅绝好下饭。”
按《金瓶梅》描写鱼翅美味,仅列入豪门饮食,说明那时的一般人尚无从问津。
《汪穰卿笔记》卷三曾探讨鱼翅始源,有云:“鱼翅自明以来始为珍品,宴客无之则客以为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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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说当为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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