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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 番外 隐居(第3页)

阿飞接手了这些孩子们,做几天的集训,好迎接婚礼的到来。

我看阿飞和洛小七很熟,他特别疼她,把她当做小妹妹一样照顾。

我更蹊跷了,他这人我是知道的,本就不是什么热性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对小七如此体贴呢?

当然他们不是男女之间那种情怀,我阅人无数自然看得出来。

不过我没好意思过问,也就装着不以为然了。

秦漠飞和欢颜的婚礼,轰动了整个小县城,尤其是欢颜村子里的人,已经把她当成了偶像一样膜拜,因为是她的存在才引来了投资开发,才有这样一座美妙绝伦的世外桃源。

包括离篱落沟最近的连镇也沾了些好处,一年前洛小七就嗅到了其中商机,已经把他们村的橘子跟这边的桃子捆绑销售了,开了个专门配送新鲜瓜果的平台,据说生意还不错。

大概是因为洛小七身上那道疤痕,我对她多了几分关注,才发现这丫头商业头脑丝毫不亚于一个成熟的商人,若非是局限于这地方小,她可能很有一番作为。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还是她身上那道疤痕,我始终想知道为什么。

婚礼逼近,洛小七又要照顾这一群学校来的孩子,所以就暂时没有回连镇,住在了山庄里。

不过她老喜欢往我的小木屋跑,打扫卫生啊,整理房间什么的,弄得我很不好意思。

依照她的话说,我是她的贵客,所以要照顾我。

每每盯着她那瘦弱的小身板,我心里就复杂得很,我一直怀疑身体里的肝就是她捐的。

洛小七特别喜欢听我拉小提琴,每次帮我打扫了房间过后,就坐在小凳子上手托双腮,笑眯眯问我,“秦先生,你可不可以拉小提琴给我听?”

我笑道,“你要学的话我可以教你,学小提琴也不难。”

她摇摇头道,“我就是想看你拉,觉得你拉小提琴的样子帅得不要不要的。”

“傻丫头,我都是糟老头子了还帅。”

“才不,你在我眼里是最好看的,你也不老,就是头发白了嘛。

回头我问村里的老中医要一些药,把你白发又变成黑发。”

每次她这样说,我就会没好气地瞪她一眼,然后给她拉曲子,她和欢颜一样,很喜欢听那首《梁祝》,我都不记得给她拉过多少次了。

曾经我发誓欢颜过后不会给任何人拉小提琴,可面对洛小七的请求,我从来都不忍心拒绝。

尤其是看到她听完曲子后那一脸璀璨的笑容,我就觉得很知足。

她总问我,“秦先生,你现在还爱欢颜姐姐吗?她大婚过后你会不会很难过?”

爱是肯定的,我从来就没有不爱欢颜过。

但难过的话可能不会了,看到她幸福,我应该也觉得幸福,毕竟她从来就没给过我机会,也不爱我。

而后洛小七又会问我,“你这一生还会爱上别的女人吗?会是什么样的呢?也会给她布置这样奢华的婚礼吗?”

她就像个小孩儿,喜欢问我很多很多的问题,但我很少有回答过她的,因为回答不出来。

我以前就说过,我不晓得一份爱到底能保持多久,或许刹那间,或许几年,也或许一辈子。

有时候爱一个人,爱着爱着就不爱了,不是凉薄,而是真的不爱了,没有理由。

这辈子,我不知道还会不会爱上另外的女人,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真的爱那个女人,给她的婚礼一定是这时期我能给的范围里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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