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现在的口红,也没个样品给人试色,问售货员,人家爱理不理的说:“都是红色,玫红色和桃红色。”
于向念脑海里想象了一番玫红色和桃红色的区别,感觉两种颜色都不怎么样。
身后的人突然一挤,程景默被挤得胸膛贴在于向念的后背上。
于向念后背一烫,这才反应过来,这里有个参谋呢!
她问程景默,“程景默,你说是玫红色的口红好看还是桃红色的口红好看?”
为了防止程景默说“都好看”
,于向念又补了一句,“只准选一种。”
程景默刚到嘴边的“都好看”
被生生咽了下去。
他哪懂什么口红啊?!
只能在脑海里回想了一遍玫红色和桃红色各是什么颜色,想了一遍,还是觉得都好看。
可于向念说只准选一种,他又在脑海里筛选了一遍,才说:“玫红色。”
于向念满意的点点头,对售货员说:“给我一只桃红色的。”
她充分相信直男的审美!
程景默这种大直男说玫红色的好看,那选桃红色准没错!
程景默:“···”
什么意思?逗他玩?
于向念拿着口红,乐滋滋的走出了百货店。
刚走到店门口,就将口红拧开,在手腕上涂了涂,看颜色。
这个颜色果然不错,她将手腕伸到程景默面前,“这个颜色好看吧?”
程景默只注意到她的手腕又白又细的,像是轻轻一用力,就会被拧断一样。
此时的程景默,手里拎着三个粮食口袋、一桶油、两匹卷好的布,小杰手里拎着糕点、糖这些轻一点的东西。
于向念从程景默手里拿过布匹和油,“下次买这些重的东西,开着车来买。”
想到要拎着这么多的东西,走到公园门口等车,就累!
程景默说:“你别拎了,我一个人拎的动。”
于向念回:“你都使用童工了却不让我拎,你是想给我搞一个周扒皮的名声?”
.
初见她,闪躲在森林中生吃兽肉,喝兽血,瞪着野性的目光凶狠的对他呲牙,引起他心底隐藏许久的疯狂她有着狼的速度与聪睿,有着鹰一般的锐利眸光,带着黑夜中捕捉撕裂猎物的凶狠,唯独,她不会说话她不会说话,却写的一手好字字,纤细娟秀,流美,飘逸,灵动,与她的人极其相反他约束她有女子的优雅,她像赶苍蝇似的随意摆摆手,在纸上写不要管我,你又不是我的谁他怒极而笑,...
赵沈平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嗯,这是个好事,可为什么我会变成一只鸡!?妖怪系统又是什么鬼?这些忍忍,也就罢了,可你能好好解释一下,给一只大公鸡,发布这样一个任务,你们觉得合适吗?主线任务占山为王。任务介绍占领一座山林,打败林中所有野兽。PS新人新作,鸡年写鸡,希望有个好彩头,同时在此预祝所有读过此书的人鸡年大吉大利。什么你说万一这本书大火,写到明年怎么办?嗯,谁知道呢。...
一手好牌打的稀烂,落得惨死下场。重活一次,她爱不动了,追不动了,可是他却穷追不舍。你光着身子追我两公里我都不会看你一眼的!离婚,这日子没法过了!下场却是几天下不来床。这陆少奶奶谁爱当谁当去,老娘不奉陪了!忍无可忍之下,某女带球落跑。前世,是她追着他跑,这一次,换他追她!他发现,这个女人就像是一种剧毒,沾染之后就会侵入骨髓,一辈子都不能从身体里根除,除非要他的命。...
天降神秘石碑,怪物横行,人类彻底跌落食物链顶端,沦为怪物的口粮沈亦在末世苦苦挣扎,碌碌无为的死在与八星尸兽战斗中,却不料重生十年前这一世他将不甘于平凡,事事占据先机,获得超凡力量,将一帝四皇踏于脚下,带领人族走进星空,讨伐始作俑者,成就一段绝世传说。...
她只不过是找了一份兼职工作,却遇到了那个冷面大此,一脚踏入地狱之门。小剧场1他目光灼...
一生奋斗,两世为人,回到明朝也要认认真真的做自己。万历的山,万历的水,容不下一往无前放浪不羁的灵魂。我拔出刀,又收回去,月夜三更谁懂我难平难舍的情愫。会想起谁,会忘记谁,天涯海角举杯对月又有谁能同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