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秋的眼眶在一瞬间红了起来,她的声音带着哽咽:“回来了?”
爱丽丝轻轻点头:“对啊,回来了,真抱歉,回来的太迟了。”
秋张了张嘴,用力摇了摇头:“没有迟,回来了就好,能回来就好。”
在其他不知情的人看来,爱丽丝只是被里德尔带走了,她所有的消息都让邓布利多和里德尔封锁的严严实实,没人能知道马尔福家的那位大小姐到底去干了什么?
这三年来,关于爱丽丝·马尔福的谣言在魔法界里从来没有消失过。
也许并不是所有人都在意马尔福家的女孩到底去了哪里,但绝对不会有人放弃对伏地魔的关注。
伏地魔的安静很难不让他们生了警惕的心思,谁知道他的安静不是为了下一次更可怕的袭击。
经过仔细的探查,他们只能查到和马尔福家的那位姑娘有关系,他们自然只能从她身上展开各种联想。
只有爱丽丝亲近的人知道爱丽丝到底怎么了,邓布利多没有欺骗他们,里德尔也默许了他的行为。
爱丽丝不会希望自己在意的人被欺骗,对于自己的朋友,小女巫的态度总是那么的柔和。
秋吸了吸鼻子,这动作真的非常不优雅,可她根本忍不住。
爱丽丝上前两步,紧紧拥抱了秋,触手温润的感觉,为这次会面更添上了几分温情。
“——欢迎回来”
爱丽丝只觉得自己的鼻子又要开始泛酸酸了,这样的场景,至少在她回来的三天里,会不断的上演,没办法,实在是有些忍不住。
即便在她的视角看来,自己只不过是离开了两三个月都不到而已,可再次看见他们,心里仍旧忍不住泛起酸涩。
毕竟当时要离开时,她是真的做好了长期作战的准备。
那时候她真觉得,自己可能要永远的离开了,能够再次回来,于她而言,也是一件再值得庆幸不过的事情。
爱丽丝可没有像她们似的上妆,自然毫不顾忌的抹了抹眼角,完全不介意自己是否会弄花脸上的妆容。
“好了,现在来告诉我,你们口中的爱丽丝是谁?难道我不是的唯一了吗?”
芙蓉和秋对视一眼,齐齐笑了出来。
芙蓉妹妹再次看见爱丽丝,也只觉得惊奇,她上一次见到爱丽丝,还是三强争霸赛跟着自己的学校一起去霍格沃兹的时候,时间飞逝,现在的她也成了个模样标志的大姑娘。
她并不知道爱丽丝这三年来去了哪里,但魔法界的各种传言都指明她和那位不可言说的黑巫师有着扯不开的关系。
听见她们提起那个“爱丽丝”
,小姑娘适时地出声:“她在塞德里克呢,需要我把他带过来吗?”
“当然了,”
秋笑着道:“她们俩当然要见一面才行。”
秋拉着爱丽丝的手:“梅林的胡子呀,你应该还不知道我和赛德里克结婚了。”
爱丽丝有种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惊讶,她三年级的时候就十分确定秋和赛德里克将来一定会在一起,却没想他们刚毕业没两年就已经走入了婚姻的殿堂。
“这事我早就有预感,就是没想到你们动作会这么快,我居然没有赶上,简直太遗憾。”
秋的眼神落寞了一瞬:“我那时候还想着能让你给我当伴娘呢……”
不过下一秒,她又浮现出了欢快的表情:“现在也不迟,至少你赶上了芙蓉的婚礼,我也能够看到你的婚礼,”
能够再次见面就已经是这世上最美好的事情,所有的缺憾都能在未来得到弥补,只要还能彼此牵住对方的手,便能有更多的承诺得到兑现。
秋望着爱丽丝,浅绿色的礼服衬得小女巫多了几分生气。
她喜欢这样的爱丽丝,充满着旺盛的生命力,一如她们第一次见面那样。
直到现在,秋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以优雅着称的马尔福竟然会在第一次见到她时露出那样失态的神情。
爱丽丝任由秋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她知道秋现在需要看着自己,确认自己的回来,就像里德尔和西弗勒斯一样。
五年前,一段视频,一场轰动滨城的逼婚,宋十一被迫翻墙,远走高飞。五年后,他驱车十辆,奔赴医院,只为抓回当年那个顽皮的女人!十一,我是来接你的。慕容瑾睨着她,一双黑眸,敛尽了诡谲。他的强硬,更让她无法直视。慕容瑾,你信不信,只要你再往前一步,我就废了你!女人皮笑肉不笑,手中的刀片紧紧贴着他的下腹。低头看着她充满憎恨的眼神,他扯开薄唇冷笑,继而上前一步。你!女人骇然,却听见他埋首于她耳畔的声音,十一,你不舍得!她身子重重一创,下一秒,凤眸中流转起一抹厉色,刀起刀落,你既是知道,那我就只能牺牲我自己!曾几何时,相守的恋人成了仇人。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陛下喂养娃娃妃真心不易,三天不教导房顶都没了。宫女陛下,小主拒绝沐浴。陛下扶额,将某女直接扔进浴池亲自洗刷刷。宫女陛下,小主拒绝进食。陛下扶额,看着满桌主的菜动也不曾动,操起袖子进厨房,你到底想吃什么,朕来做。宫女陛下,小主她跑了。陛下无限掀桌给朕抓回来。朝暮逸,我们的相遇,注定万劫不复。,...
一场车祸,让王有才回到了刀剑啸公测之前,带着四年的游戏经验,王有才在游戏中呼风唤雨GM楚楚根据游戏的设定,用剑的玩家只有加元神才能攻击最大化有才哥别听GM瞎咧咧,用剑的玩家只有加力量才是王道,事实就是如此。千金南宫默我要砸最好的装备,雇佣全服最牛X的杀手,一定要杀了你!有才哥我去的副本和地图,那帮杀手根本都进不去,还想杀我?全服所有被骗玩家有才你个王八羔子,你骗老子钱,老子整死你!有才哥蠢猪,有种你骗我!...
一刀,可验百尸,一笛,可杀万人。苏怜夏本不是人类,应召唤回归,接手苏家嫡长女身份活下去,在这异世中,她步步为营,将众人踩在脚下。最大的兴趣,便是以杀人为快,以折磨人为乐。世人皆唤她妖女,魔头,偏生她从未在意,悄无声息间,创造属于自己的势力。既然软弱不能受到人的尊敬,那便强大到让人害怕。在与世人纠缠间,她与那尊贵强大的男子杠上,男子护她,宠她,甚至不惜与天下为敌,他弃掉天下,只为与她相伴一生。...
穿越者回归,各种异界大佬们在店里面的碰撞,一拳轰爆星球的人,在店里面也只能够乖乖听主角的话...
读书也能成神这是叶剑穿越到5千年之后遇到的问题。只要能够阅读理解记忆5千年前人类的古籍文章就能获得书气并一步步迈向成神的道路。十三经,二十六史,诸子百家,文学论集就是成神的阶梯。刻有古文字的物体都成了神器,司母戊大方鼎成为了第一神器,王麻子菜刀也是神器?连印有微波炉适用的普通瓷碗也成了神器?,,,,,,让我们一起,穿越到5000年之后,共同走上逆天成神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