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武则天对面前这个稚气未脱的少年产生了兴趣,心想,李春晖选中王之涣是有道理的,我在看看他的诗赋吧。
武则天对王之涣的才华和见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记得李春晖说的王之涣的《登鹳雀楼》。
武则天决定现场考验王之涣的诗赋才华,于是命令监考官出一个新的诗赋题目。
监考官领命,稍作思索后,宣布了题目:“今日之试,以‘边塞’为题,要求现场赋诗一首。”
王之涣领题后,稍作沉吟,便开始了他的即兴创作。
他的声音清朗,诗句流畅,仿佛黄河之水天上来,直泻千里,气势磅礴:
“边塞风云起,沙场秋点兵。
铁衣冷月下,壮志凌云生。
烽火连天起,战鼓动地惊。
誓将胡虏逐,还我河山清。”
这首诗描绘了边塞将士的英勇气概和对国家的忠诚,展现了王之涣对边塞风光的深刻理解和对将士们的崇高敬意。
诗中既有对战争残酷的描写,也有对和平的渴望,体现了王之涣的家国情怀。
武则天听后,眼中闪过一丝赞赏,她对王之涣的才华和敏捷思维感到非常满意。
她点头称赞道:“王之涣,你的诗才横溢,对边塞的描写生动而深刻,不愧是我朝的才子。”
王之涣再次跪拜:“草民谢圣上夸奖,草民定当继续努力,不负圣上所望。”
在王之涣完成了他的即兴赋诗后,武则天的兴趣更浓,她对这位年轻才子的背景感到好奇。
武则天微微倾身,以一种温和而威严的声音询问:
“王之涣,你的诗赋才华令人印象深刻。
朕想知道,你是哪里人氏,年岁几何?”
王之涣听到女皇的询问,再次起身,态度恭敬地回答:
“回圣上,草民乃并州晋阳人氏,今年一十一岁。”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众人惊呼神童。
一个年仅十一岁的少年,竟有如此深厚的文学造诣和敏锐的才思,实在是令人惊叹。
武则天也是微微一惊,随即面露喜色,称赞道:“你小小年纪,便如此知书达理,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王之涣谦虚地回答:“草民不才,刚才在圣上面前献丑了。”
武则天笑着说:“十一岁有如此才识,如能得到更好的教育,将来定能为国所用。”
王之涣接着连忙说:“草民不才,草民不才,骆宾王七岁咏鹅,我王之涣已经十一岁了,还拿不出得意之作,相差太远。”
他的话音刚落,全场响起了一阵轻松的笑声。
武则天也被他的幽默和自嘲逗笑了,她觉得这个孩子不仅才华横溢,而且性格开朗,颇具大家风范。
但武则天随后面色一沉,面露严肃之情:“学习,是终生大事,在座各位都是如此,既然是终生大事,那就要学习走正道,这样的人生才会有意义。
骆宾王七岁成诗,但后来不走正道,沦为逆贼帮凶,被国人唾弃,这种人的学习,毫无意义。”
地球最强者意外来到广袤的仙侠世界,征战各方美女,睥睨群雄!我欲问鼎天下,试问谁与争锋!...
我是弃子,但我天生命硬,百折不挠我是赘婿,可我满心狂狷,岂能低头?十五年伏蛰,遭人嫌弃,受尽屈辱,只为开启复仇之路。我就是要靠着自己的双手,夺回本就属于我的荣光!...
我只是个前锋,一个好前锋最重要的是什么?射门准,跑位好,速度快。当一个喜欢足球的人重回到2002年,在球员训练系统的帮助下,能否叱咤球坛?上一辈子,只有小学的时候,能够肆无忌惮的踢球。到了初中高中以及往后,则变成了学业为重,不知荒废了多少好苗子。我要踢球!这一世,为了足球而活!纯粹的足球。...
傲娇女神卓一曼撩了十年的男神眼看就要到手,却阴沟里翻了船,一头栽进无赖怀。初次见面,她成功偷看了他裤裤的颜色,逃走时嚣张地给他竖了一根中指。再见面,他把她逼进了洗手间,女人,你要对我负责!先生,玩不起别来夜店!在这里谈负责,会被人耻笑的!她笑得风情万种。原来卓小姐喜欢只做不说!男人邪魅一笑,伸出食指,你送我中指,我还你食指,如何?她和男神的订婚宴上,他拿着她的私密物品出现,这位新郎,你未婚妻破了我的身,你看怎么赔?失去男神,丢尽颜面。卓一曼气得咬牙切齿姓秦的,老娘跟你没完!...
少年死而复生,逆天改命,一路超绝际遇,强势崛起,纵横九天十地,称霸万古,横扫世间一切敌!收最厉害的宠物,踩最妖孽的天才,睡最倾城的女人,这就是王渊的彪悍人生!...
年轻小职员洛亚穿越了,来到了传说中OP的世界。作为一枚穿越党,他自然是有着金手指的,但是,他的金手指竟然是来自妖尾的灭龙魔导士系统!还是冰之灭龙魔导士!力量体系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触碰在一起会发生什么样有趣的化学反应?当黄猿的镭射碰上冰龙的咆哮,会是什么样的光景?当青雉看见暴雉嘴被一口吃掉,又会怎样的目瞪口呆?如果不是怕变成龙,我早统一世界了!洛亚如是说。你敢说不是因为你晕船?卡普扣了扣鼻孔,不屑的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