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蓓蓓,这是?”
其中一个娃娃脸,看上去也有几分娇俏可人的妹子瞪着王蓓,话语都有些发傻。
“我男朋友,赵轩。”
王蓓却温婉的站在赵轩身侧,另一只手指了指赵轩,满脸甜蜜和依恋,更笑着替赵轩介绍,“对了,这是张芳,我护校的同学,不过我们没在一个医院实习,那个是杨莉莉,也是我同学。”
“呵,你有男朋友了?我还想给你介绍一个呢……”
一听这话,看着王蓓甜蜜的样子,张芳直接鼓了鼓小嘴,有些无语的看看赵轩,又看向一侧三男中一名高大帅气的青年。
今晚这顿饭的确是她想撮合一下单身男女的。
谁想到王蓓竟然有男朋友了?不过这眼光,太差了吧。
按说王蓓以前眼光挺高的啊,以前在护校虽然都是女生云集,不过校外可有不少人天天往学校跑,追求王蓓的同样大把抓,这个校花却一直都是守身如玉,一次恋爱都没谈过,怎么……怎么会这样?
换了身边那个高大帅气的男子,王蓓说是他男朋友,张芳一点都不奇怪,要知道这位不止又高又帅,而且极为有钱,过来都是开奔驰带着他们,是一百多万一辆的奔驰,那边呢?好像是从公交车上下来的吧。
反差太大了,大的让人难以接受。
“不用,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王蓓却一笑,有些心虚的看了赵轩一眼,主动抓着赵轩的手腕,仿佛生怕他听了这话甩手离去一样,这也的确是事实,她先前只知道是张芳两个请他吃饭,哪里知道对方是要给她介绍男朋友啊,否则根本就不来了。
得,这动作一出,明显看到台阶上三名男士全都是眼皮微跳,一脸的青绿接连闪现。
这本就是极为不搭配的一对,怎么好像是女的如此紧张男的?活见鬼了!
!
“没事,既然是你的老同学,我还没那么容易吃醋。”
赵轩则是在三男眼皮微跳中,淡笑着对王蓓道。
一句话王蓓顿时就放松下来,更是欣喜无比的送去了充满情谊的一眼。
“咳……王蓓,我是金官华,张芳的朋友。”
看不下去了,真的看不下去了,原本应该是主角之一的高大帅气青年眼皮连跳,直接忽视了赵轩,笑着走下两步站在王蓓面前,温和的伸出了手。
金官华真的没想到,这个王蓓竟然如此美丽,美的让阅惯美女的他都心跳的厉害,尤其一笑时在嘴角露出两个小酒窝,那种美更加让人心慌意乱的厉害,这个美女,他一定要拿下,至于和王蓓手牵手的赵轩?
该死,这家伙就是出来破坏气氛的。
虽然看上去这个妹子对赵轩很依恋,似乎自己根本插不下手,但不得不说站在赵轩面前,他自然而然就有了一种惊人的优越感。
一米八二的身高对比一米六八?没得比,帅气飞扬,阳光灿烂一样的脸庞,对比那一张大众脸更加没得比,更别提赵轩一身地摊货,加起来不知道够不够一百块,他呢?一条内裤购买他一身还多的多了。
这样的家伙,拿什么和他比?
这家伙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才能泡上这么出色的美女,不过那是美女之前不懂事,没见过世面才被人骗了吧,相信只要自己出手,随便就能把这厮的尊严踩得点滴不剩。
到时候就算自己没办法立刻就有机会,无疑也会让小美女对赵轩的依恋衰减不少。
那就是机会了。
不过金官华笑容虽然温和,长的也极为帅气,动作更是翩翩有礼,但王蓓面对那只伸出来的手却蓦地一缩,就把身子所在了赵轩身后,不闻不问。
“哈~”
金官华身子一颤,无奈的皱了下眉才笑着看向赵轩,“赵轩,能追到王蓓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你真是太让人羡慕了。”
这一次,赵轩才淡淡和金官华握了下手,“恩。”
一声理所当然的恩,无疑是赤裸裸的炫耀,直接让金官华脸一黑,差点在那张该死的脸上来一拳的。
这小子,脸皮真厚啊,自己只是没话找话客气一下,他还真那么理所当然的恩着点头了?
她是他的娃娃亲,她也是他的杀父仇人的女儿,她有颠倒众生的面孔,却带着与柔弱面庞截然相反的性格。她带着一身的秘密与他契约成婚。一年后各奔东西,两不相欠。三年后,她带着萌宝强势回归。他是谁?与她何干?他怒吼生了我的种,还想跟我玩素昧平生?她不屑你的种?你有这个能力吗?他邪魅一笑那要不要再试试?她到底是他的仇人还是牢笼?她身上究竟隐藏着多少属于她的秘密?欢迎入坑...
他,三流杂牌大学毕业,人才市场的等外品,找工作碰壁是家常便饭。算了,老子不做小白领了,去摆摊卖包子还不成吗?什么?城管大哥,包子也不让卖。够狠。一场车祸,还意外地多了个小萝莉妹妹需要照顾,难啊。只好游击队的干活,练就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领。一件粗陋的翡翠貔貅把件,是老天派来改变命运的吗?一块小小的空间土地,让主角转职都市超级农民。种植人间顶级的美味食材,酿极品的美酒,经营包子铺和餐馆,离开乡村,能否在都市中找到一片自己的桃源净土。...
羽小五,地球上面一个少年,为了父亲康复,去异星寻药,从而踏入修真界的星球。...
汇聚铁血男儿,开创佣兵之城!在燕云十六州的土地上,我不想再听到,汉家百姓在蛮族铁蹄下的呻吟声!什么?佣金哪儿来?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在大宋汇聚,钱自是大有来路!政策支持?太祖说了我以二十匹绢购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过十万人止费二百万绢则敌尽矣。这,就是政策!什么?还有人手哪儿来?呵呵,宋,不缺少铁血儿郎!宋的湮灭,只因他不够野蛮。而昆哥我呢?恰好比较野蛮。从亡命天涯路,到建立铁血佣兵城从朝廷通缉犯,到权掌天下的佣兵王。太史昆这么个无良青年是怎样做到这些的?让我们跟上他的脚步,去看一看小混混在十二世纪初的发迹之路。...
桃花树下,第一次见面,众目睽睽之下,她飞身将他扑倒,压在身下。大婚之夜,她留下一封休书扔在喜床上,带着贴身丫鬟逃之夭夭,气得某人暴走,誓要抓回落跑的新娘,狠狠地折磨。凤云华,你在敢给我逃跑,爷就找根绳子将你栓起来,时时刻刻带在身边。暴怒的他扛着她,对着她的臀部狠狠地抽了几下,冷声警告。混蛋,放开我。凤云华挣扎着,反抗着。下一秒,她被重重扔到了床上,他压上去,化身大灰狼,狂野地吻着她的唇瓣,想要把挣扎反抗的小绵羊吃掉。...
本来是为了逃离一个女人选择回国,没想到更新时间前3W字每天一更,之后每天2更保底。加更规则打赏玉佩加1更,皇冠加10更(分期完成),金钻300加1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