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通过城市里的一些标牌,再加上朱凌路菜鸟英语,朱凌路大致感觉自己还真是在美国的亚特兰大市,也就是美剧行尸走肉中主要剧情发生的城市。
可惜朱凌路还是无法确定自己究竟是不是在这个美剧的世界中,因为他没见到一个活人,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城市的什么区域。
能不能在城市中遇到那些剧**物?
说实话,刚刚知晓自己在亚特兰大市的时候,朱凌路还是很兴奋的,这说明他真的可能在行尸走肉的美剧世界里。
但随着他一个人在城市里游荡,极度的寂寞感,让他的大脑开始主动回想他所记得的行尸走肉剧情,很快他意识到那些剧**物似乎都不是在亚特兰大市区内活动的。
那位男主角瑞克是亚特兰大市下属一个镇的警察,而从电视剧情看来,他们的活动范围还真难确定。
根据剧情中提示的几个地点,男主角最初所在的小镇,不知道是哪里,亚特兰大疾控中心,朱凌路大致有点印象,但现在什么方向,朱凌路完全不知道,之后的农场,监狱和在第三季出现的反角镇长总督布莱恩占据的小镇,同样完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除非是遇到那些剧**物,或许朱凌路可以跟着他们找到这些地方,但现在所有的剧情对于朱凌路唯一有帮助的就是,朱凌路算是知道如何对付行尸。
朱凌路完全不知道自己在亚特兰大市的什么地方,从某种方面来说,朱凌路其实是一个路痴。
说实话连回到他最初降临的那个公寓社区,朱凌路都没把握了,谁让他刚刚就是到处乱走的呢。
眼看着天色暗下来了,城市的电力系统早已崩溃,自然不会有路灯什么,朱凌路感觉自己再在城市里游荡,已经有些危险了。
到处漆黑一片,就算是借着天光不是伸手不见五指,可也很难远距离发现行尸了。
朱凌路知道自己必须找个安全地方,也就是求生安全屋过夜了,“嗯,这个地方首先应该不容易被行尸包围,其次行尸不容易走上来,要不然我睡熟了,根本就没办法预警到行尸的靠近。
在剧情中,监狱里的了望哨似乎是很安全的,上下都需要楼梯,嗯,我最好也能找到类似这样的地方。”
想到这里,朱凌路不免转头向四周观察起来,可惜四周看去不是房屋就是宽大的马路,到处都有行尸在游荡,一时间还真找不到符合他心理安心底限的地方。
特别是天色越来越暗了,时间差不多已经到了晚上八点来钟了,朱凌路的视线也受到了越来越大影响。
看着左腕上,从一处高档钟表店弄来的,具有夜视效果的手表时间,朱凌路的心头越来越担心起来。
“要不,找一辆车子过一夜,不过要找那种大型车!
也不知道那些电影、电视里发动汽车的手段是怎么样的,要在拆开方向盘下面钥匙孔,找两根电线,摩擦一下,可我刚刚也看了几辆车子,根本不知道怎么弄啊!”
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地方,朱凌路只能把注意放在了城市道路两旁,到处停放着的汽车了。
其实朱凌路早已试过,如何用两根电线来启动汽车,但现实总是这么骨感,电视、电影里看到情节果然都是骗人的,虽然朱凌路砸开了车窗尝试了几下。
可第一次是让车子的防盗系统鸣叫了起来,吓得朱凌路夺路而逃,倒不是怕警察来,而是怕车子的声音把行尸吸引过来。
后来,遇到了车窗、车门本身就开着的废弃汽车试了试,但好容易拆开车锁的面板,看到里面那么多电线朱凌路就败退了。
但现在朱凌路感觉没办法了,他必须逼着自己去弄辆车子,无论是晚上过夜,还是明天用车子代步,对于朱凌路来说,都很重要。
根据观察,朱凌路感觉自己现在又位于城市中的一处商业街道,两边主要是各类服装专卖店,有些像是城市里的什么商业中心的味道。
其实亚特兰大市也就是些英文标示,超大城市建筑等等之类有些异样,但城市的局部和普通现代化城市差不多,朱凌路有时候也有一种走在国内城市的味道。
而现在这处商业街区,同样也没有多少行尸存在,也不知道是自己游荡走的,还是被什么吸引走了,反正现在朱凌路已经习惯了少数行尸在周围游荡的环境。
此前朱凌路也在这些店里给自己又挑了几条裤子,几件衣服,把自己身上穿的一套都换了,那一身实在太热了,完全不是现在这个季节应该穿的。
所以朱凌路已经换了一身休闲装,只是在手腕上绑了布条护腕,腿上绑了布条护腿,这样哪怕是热一些,至少身上凉快了。
同时朱凌路也找到了一些水擦了擦自己的身子,算是让自己感觉舒服了许多,这些水不喝的话,身上又没有伤口,应该就还是安全的。
另外现在朱凌路手里的武器也已经换了,原本那根棒球棍被他摒弃了,但没有扔,只是插在了他后背的背包上。
朱凌路找到了更好的武器,那就是近一米长的短柄消防尖斧,相对于那根棒球棍,朱凌路感觉这个短柄消防尖斧更顺手,劈起行尸的脑袋更有效。
朱凌路已经算是有些经验了,前面遇到过脑袋壳很硬的行尸,他的棒球棍敲了好几下,才把它的脑袋敲破了,而有了这柄消防尖斧后,基本上对行尸的脑袋是一下一个。
最重要的就是顺手啊,哪怕不是用消防尖斧的斧刃,用尖斧另一侧尖头榔锤般的斧背,也足以直接砸进行尸的脑壳,绞碎它们的脑汁。
这可比原本剧情中那个号称榔头男的黑人壮汉所用的榔头武器威力大了不知道多少,哪怕朱凌路的力量不如那个黑人壮汉,但朱凌路也不至于让自己冲进行尸堆里。
所以绕到行尸背后,用一米长的短柄消防尖斧砸碎行尸的脑袋,对朱凌路而言,确实是一件最合适他战术的武器。
至于棒球棍在必要时候,还是可以作为推开行尸的障碍棍,反正背着也就是背着了。
这个短柄消防尖斧的得到过程,还真没什么可以说的,它原本就在一个红色的玻璃消防柜里,朱凌路一眼就看到了,然后直接砸碎了玻璃,取得了这短柄消防尖斧。
不管怎么样,在进入这个世界差不多六小时的时候,朱凌路已经适应了自己的面对的状况,让自己穿着不再消耗自己的水分和体力,得到了一件不错的武器,然后找到了矿泉水和少量食物。
接下来就是,就是寻找可以渡过夜晚,并能休息的安全屋了……
这个世界上,每天都会有诡异的案件发生。生意最好的包子铺,它的包子馅却是用人肉做的。地段红火的豪宅,墙上汩汩流出鲜血。大学里死去的美女校花,每逢忌日必会带走一人。医院7号楼僵尸婴儿的传说,又是否确有其事?中国最后一个仵作,用传承了三千年的验尸手法,带你捕猎命案凶手世间本无鬼,妙手雪冤屈。连环杀人魔,性瘾者,吸血症,奸尸癖,妖瞳人群,公安厅奇案通通大解密!...
桑夏偶尔会幻想,母亲讳莫如深的父亲究竟是什么模样。可她从未想到,有朝一日真正照面时,却是兵刃相见,你死我活。她要做的不止是一脚把那个渣爹从皇位上踹下来,而且更要取而代之!那个谁,和我并肩上!...
死后重生,成为准神,拥有一枚神格,得到成神的基础,差的只有信仰。传播信仰,建立地下教廷,统一全球。抢某某教信徒,却被视为邪恶。张小剑反问道你们有神迹吗?没有?我有!你们可以让牧师施展神术吗?不行?我行!注明主角性格不是前几章那般。开始十章写的有些赶,所以情节没有过多的修饰,看起有些幼稚。十章后恢复正常,第二卷才是教会传播信仰的开始。...
本书简介曾经的露仙,为了天下的百姓,违背了天庭旨意,不惜冒着自己被腰斩的灰飞烟灭的下场,也要为们找一条出路,让他们好好的活下去。他是一个宝藏秘密的主角,看他如何来让这些宝藏出土,又看他是如何拿得那传说中的青龙晏月刀。还有他和爱人的深恋,看他们最终还能否在一起。东汉末年,是诸侯割据,天下大乱的年代,英雄造时势,时势出英雄。由这些英雄人物绘制成一副副惊心动魄的历史画面,构成一副引人入胜的历史长卷!...
重生了,如果还是遵循着人生原有的轨道庸庸碌碌过一生,那么重生的意义何在?重生了,如果不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那么何必重生?比常人先知先觉了十五年,熟稔未来十五年的风风雨雨,等于手握着一根点石成金的金手指,郝建平的人生岂会再次平凡?在他的眼中,这个世界突然变得美好了起来在他的眼中,这个世界根本就是遍地黄金他需要做的,只是弯一弯腰,把那些前生原本不属于他,今生却非他莫属的财富心安理得的收进自己荷包,再用这些财富打造出今生属于自己的炫彩世界,仅此而已。公布一个群苦逼屌丝废柴部落2947o6662...
一囚三年,终究命归黄泉!她饮恨归来,一心只为复仇他算尽天下,不敌她眉眼朱砂!他爱她,势必要扑倒她她不爱他,却只能依附于他。她是从地狱归来的恶鬼,却不得不伪装成他身边无害的小猫,任君调戏,还要笑脸相迎。可当猫儿露出凶狠的利爪,他才发现,这哪里是只猫儿,这分明是只母老虎啊!天下人皆言燕国摄政王万人之上,却要对她俯首称臣。如此惧内,实不可取。摄政王轻笑,天下人皆愚蠢。他们不知,他对她,从来只有一种算计诱她上榻,让她俯身为臣!有一种宠爱叫你对我笑靥如花,我助你君临天下!其实还有一句话简介且看王爷风骚暴君妖娆,引天下英雄豪杰竞折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