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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相逢
清晨时分,花灯还在街道上闪烁着,熊剑飞早早从某处桥洞钻出来,他先到不远处的菜地找了个稍微干净的池塘洗了把脸,顺手揪了几根葱,拔了两根菜叶,裹着葱边走边啃,对他来说,早饭时间开始了。
桥洞下的家不用收拾,那是鸠占鹊巢,不知道哪位流浪汉前辈留下的,前行的方向是火车站,那儿每天都有数十列火车的货物需要装卸、搬运,只要有力气,就不愁没饭吃。
最关键的是那地方只看你力气,不看你的身份证,而且工资现结,虽然低了点,可也足够他生存所需。
走在大街上,早起的居民偶尔有和熊剑飞碰面的,一准是吓一跳,赶紧躲着走。
南方的男女身材都偏瘦偏小,顶多有熊哥半个人那么粗,而且加上熊哥这反动长相,别说普通人,就街上的混混都不敢招惹。
余罪曾经给狗熊的样子下过一个定义,叫:虎背熊腰山猪脸。
因为这事,他和余罪打过一架,从宿舍撵到操场,回来时候两个人都鼻青脸肿。
后来格斗课时大家才发现,余罪手快手黑,而熊剑飞手重手狠,这两人打一架怕是半斤八两,那次打架结果不明,不过两人成了哥们儿。
狗熊的爹就是火车站的装卸工,儿子继承了老爸所有的特点,睡着时打呼噜磨牙,醒着时放屁搓脚丫,这德行让他成为学校里最耀眼的另类。
余罪虽然嘴损,却是第一个不嫌弃他的对手,在他不断改变融入这个集体之后,最初的对手反而成了最好的哥们儿。
“妈的,余罪这王八蛋,肯定躲哪儿享福去了!”
想起这个哥们儿,他不禁自言自语道。
这一次训练,就像回到了曾经生活的棚户区一样,对他来说一切都是轻车熟路,根本没有甘苦可言,顶多就是气候热了点不太适应,不过这些天他已经成功地让自己习惯这里的潮湿和闷热了。
他不止一次地想过,要是和余罪结伴的话,肯定会过得更好。
这是他最服气余罪的地方,人家特别有经济头脑,以前兄弟们前脚打架,他后脚就去说和,然后两头落好,打人的和被打的,都得请他意思意思。
走了不远,他又在路边顺便买了一袋包子,边嚼边走。
屈指算来,已经过了两周,再有三四周就能回去了,他现在最担心的是不知道能不能如愿以偿穿上警服,因为他的家境基本上属于那种“儿女上学、爸妈吐血”
的类型,对于没有背景和能力的普通家庭,儿子毕业,只能让爹妈再次吐血。
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所以他坚持得最好。
突然间他站住了,眼瞪着,看到了一副熟悉的景象。
不远的街边,一群人正在打架,三个打一个,被打的那个靠在墙上,护着头,偶尔还能还上一拳一脚。
滨海几乎就是个犯罪之都,这鬼地方聚集了上百万的流动人口,每天坑蒙拐骗偷抢的人如过江之鲫,大白天抢金链抢钱包的抢了就奔,夜幕下野鸡和砍手党成群结队出没,火车站这一带更是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
相比之下,岳西省那地方简直就要被称作人间天堂了。
狗熊没出声,往嘴里扔了个包子,这时却看到被围的那位小腹上挨了一拳,稍稍弯腰,反而乘机反手一肘,敲退一个瘦个子时,他诧异地说道:“哟,有两下,匕首攻防反肘。”
“不对呀?出手怎么这么熟悉?”
他越看越疑惑,被围的那一位,穿着牛仔裤,皮鞋锃亮,留着长头发,看不清表情。
应该不是认识的人。
狗熊不想惹事,前行不远停住脚步张望着。
那人跳出了战团,却没有跑,猛地一个回腿,直踹向跟上来的人中的一位,那人吃痛地捂着裆部,蹬蹬蹬连退数步。
这行云流水的招数怎么这么熟悉?熊剑飞又一惊,想起了一个人,他还没反应过来,那人认出他来了,吼了句:“傻看什么?帮忙。”
“嗨!”
这是余罪!
真他妈有缘!
熊剑飞简直乐歪了,兴奋地扔了包子,紧接着一个高弹跳,人像出膛的炮弹样直冲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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