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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玄仰头灌下一碗酒,看了掌柜一眼,“这可是狼裘,俗人怎可能配上?掌柜,你还是披你的貂皮吧,狼皮就罢了,远观则可!”
掌柜不服气道:“同样是兽皮,为人御寒而已,有什么差别?怎么就配不上了?”
他道:“狼者,孤也,绝也,狠也,非勇者不可降,非智者不能驭,世人敢屠谄媚之狐缩首之貂,又有几人敢与野狼相搏?更何况食其肉衣其皮乎?”
“那你倒是说说什么人能配这狼裘?”
他答:“智者,勇者,降狼者。”
“何人?”
手一扬,烈酒入喉,他仰天而笑:“世间,唯有顾某人。”
书生们围桌哄笑,在洛阳城最豪华的酒楼中放浪形骸,轻狂年少,放纵不羁,更无惧那些达官贵人蔑视的眼光。
今日我没有的,以后我终会有,今日瞧不起我的,迟早要臣服于我脚下……
或者,江湖夜雨,诗酒琴棋,得一生快意,未为不可?
年轻时,总有那么多的豪气,总有那么多傲气。
然而当他看到沈岚熙的第一眼时,那一瞬间,他心里只有烈酒都没法抹淡的自卑。
……
他话音未落,再一转眼,只见掌柜抱着的狼裘到了别人手里。
一只纤长的手挑起狼皮,身后的丫鬟自然地接过,披到她单薄的肩头。
她一旋身,端臂正立于他眼前,那一刹那,天下倾覆。
她微微低眼欣赏了下身上的狼裘大氅,抬眼勾唇,对他浅淡一笑,“我看这狼裘,我披也正合适。
多谢公子割爱。”
那一双眼眸那般平静,带着天生的骄傲自持,却比狠厉的狼眼更惊摄他的心魂。
轻躁狷狂的肤浅青年如他,第一次领略到,用美丽来赞美一个女子是远远不够的。
因为眼前的她,不是绝色,却已倾国。
“大氅我要了,掌柜一并算账吧。”
她为自己系好颈带,莞尔笑道。
掌柜有些惊异,连连点头:“好好好,小姐楼上请。”
她转身,在丫鬟的拥簇中走上楼梯,端庄发髻,精致钗环,身上一袭灰色狼裘,光背影就显现通身的气派,却又不盛势凌人,而是那样浅,那样淡,那样温和。
她回头,目光不经意地掠过他,稍稍驻足,对掌柜道:“这位公子的酒只当我请的,给他上酒吧。”
掌柜应声:“小二,快把公子要的女儿红拿出来……”
“不。”
她打断掌柜的话,转眸又看顾清玄一眼,两人的目光相接,“上最好的状元红。”
她继续往楼上走,进了二楼的雅间。
“沈家大小姐啊!
天哪,真的是她……”
同伴们在他耳边叽叽喳喳地惊叹着,他却沉默了。
这一桌坐了四个人,其中一个将要在今晚之后前往长安,赶赴明年的科考,故而他们奢侈一回在此设宴为同窗践行。
那个将要去赶考的书生,就是二十岁的顾清玄。
他喝完了一坛状元红,到了暮时晚间,外面北风呼啸,酒楼客人逐渐散去,他也告别了同窗,却没有离开,而是仰头望着二楼那扇门。
后来,有人来到他面前,是随侍沈家小姐的丫鬟,问他:“公子可会弈棋?”
他点头:“会。”
“我家小姐楼上有请,邀公子手谈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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