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一个男人来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到头来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做成自己想做的事,对一个女人来说,最痛苦的是自己坚守的感情到头来无论如何自欺也不得不承认并不值得。
年轻时完美的情人最后的选择居然是这种女人,品味差到几欲令人作呕。
原来只是过来搭讪的陌生轻狂少年却能够在手枪的威胁下也没有忘记保护她。
一个是薄情寡义,一个是生死守护,一个是生如夏花,一个已经秋叶残喘。
多强烈的人生对比啊。
其实枪伤只是蹭掉一块肉,经过包扎后,反而不方便开车,这个叫elisa的美女姐姐主动要求送他一程。
司空零:“我就是来la办点事,没有住处,你随便送我到一个酒店吧。”
伊莉莎手放在方向盘上,说:“你正好难住我了,我也是刚刚到la,不熟。”
司空零“哦”
了一声,道:“你住哪里?”
伊莉莎说了一个酒店的名字。
司空零道:“就去那里,顺便把你也送回去了。”
伊莉莎老半天没发动引擎,司空零看她美丽的侧脸绯红绯红的,也不催她。
她想拒绝,可是说不出口,心中长叹一声,终于默默地开动车子。
现在还不是时候,等他有更过分的要求就可以顺利拒绝了,还真不信收拾不了一个“小屁孩”
。
路过一家商店时,伊莉莎很体贴地跑下去,帮他买了件外套,样式跟司空零那件报废了的hugo_boss有点像,可见她的体贴入微,绝不以自己的喜好为中心。
司空零喜滋滋地当场脱下报废装,穿上新衣。
很合身,可见她对于给男人买衣服颇有心得,什么都没问就可以买到这么合适的衣服。
这个……就不知道该喜还是悲了。
其实司空零这个时候倒是没有什么猎艳心情,为了帮帮美女姐姐差点把命丢了,怎么想怎么不合算,真是惊魂未定,也在反思自己,是不是该改改脾气,不要再做睥睨天下的毒舌吐槽王,至少在人人有枪的美国不要做,成本太高了!
在伊莉莎的隔壁开了个房间,他坐在沙发上发呆,越想越是后怕。
伊莉莎以为他会不断纠缠她,没相到他倒是老实了,到了晚餐时间也没叫她,她一个人默默吃了晚餐,忽然忧伤起来,多年的坚持破灭,未来只有无穷无尽的黑暗。
她强迫自己坚强起来,不料越强迫越懦弱,她知道自己的意志力崩溃了,不知道已经多少年没有这种无力感了。
万念俱灰般,她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美丽的青春已经到了尾声,细细的鱼尾纹真的像今天那个叫zero的少年所说,是魔镜,正阴恻恻地告诉她:你老了,有人比你更美了,那个人、那些人才是白雪公主。
魔镜的声音忽然变成了那个无情的男人:你不该来!
她竟然没有力气到站立不稳,后退了几步,坐倒在地毯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手机短信的轻响打碎了她的痛苦迷失。
the_blue_of_the_sky,_fell_in_love_with_the_green_of_the_earth,_the_breeze_between_thes!"
(天空的蔚蓝,爱上了大地的碧绿,他们之间的微风,叹了声:“唉!”
)
非但不是垃圾广告,居然还是一首诗。
一首小诗,就好像从上至下向正在坠入地狱的她伸出了一只手。
她回复“thank_you,_breeze”
。
不料breeze君收到短信就来敲门了,blue娘对这种打蛇随棍上的无赖相当无语,发个短信精神交流就可以了嘛,非要来,伦家刚刚哭过还没补妆呢。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