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谁说不是呢?这次高手实在太多了,像研究生班的宁皓,雷虎,导演系2000级的王东,2001级的赵江,这些人都非常的厉害。”
肖泱颓然的叹了口气:“哎,这次我是没希望了,倒是你可以试试,尽力争取下。”
“我?那怎么可能?你刚才不是说需要学院领导推荐吗?我又不是电影学院的正式学生,学院领导怎么会推荐我这样的一个旁听生。”
林雨泉笑着摇了摇头。
“嘿嘿,别的旁听生肯定不行,可谁让你是张院长批准入学学习的呢?肖泱贼笑了一声:“何况你这家伙也太**了,进步速度居然这么惊人,连谢主任都夸奖你好几次了,他可是咱们学院决定推荐名额的最终负责人,有他欣赏你,自然没什么问题。”
说到这,肖泱的心里其实有着太多感概,虽然林雨泉之前有着影视学专业的基础,但从影视学专业转到导演系却是跨度极大,换做寻常人,恐怕入门就得花上一两年时间,毕竟导演是专业性极强的一种职业,需要具备非常丰富的专业知识,将导演系的主修课程和相关阅读书籍全部深入了解没一两年时间怎么能行。
可林雨泉的表现完全打破了他的认知,似乎每过几天,便会有新的变化,他是一步步的看着林雨泉从导演系菜鸟到远远超过自己,而这仅仅只是用了半年的时间呀!
有时候他都觉得这家伙简直就像天生为电影而生的一样。
感受着肖泱的目光,林雨泉同样感概不已,自己当然不是什么生来就是为电影而生的天才人物,说实话,自己眼下的成长进度甚至远远超出了入学当初的预料。
半年了,转眼就是半年了,这半年来,林雨泉一直过着规律而单调的生活。
按照时间的顺序,早上早起跑步,白天上课时间频繁穿梭在导演系、摄影系、表演系的课堂上,中午和傍晚时分则泡在图书馆,而晚上会在公园练两小时的拳法、掌法,随后回家后则用修炼修仙功法取代睡眠,这样单调乏味的生活,几乎每天都不例外,哪怕是周末,他也是从学院图书馆借了书籍在家精读,心无旁骛的他一心沉浸在电影学院的学习中,日子过得格外充实。
而能够进步这么快,对林雨泉来说绝对是一个意外的惊喜,他原本以为自己至少会花上三五年的时间才能勉强掌握电影的所有拍摄技能和知识。
但没想到,他自以为只能起到强身健体、延长寿命的鸡肋修仙功法,竟然还有着附带的特殊效果。
随着修炼,林雨泉发现他的领悟力、记忆力以及反应能力变得越来越好,甚至已经远远超出了常人的、范畴,以致他的学习能力同样愈发恐怖。
那些在别人眼中非常复杂繁琐的导演系课程和相关书籍,他往往是一学就会并且记忆犹新,如此才能在短短半年时间抵得上寻常人几年的学习。
虽然如此,可要在此次竞争中赢得副导演的名额,他却并不抱任何期望。
副导演是什么?副导演是电影导演的主要助手,负责协助导演完成影片的艺术创作和拍摄工作,其涉及的工作可谓方面面面,几乎是全程参与了影片的筹备、拍摄和后期工作。
甚至有时,还会完全承担部分导演的职责。
如果说一部影片的质量,很大程度取决于导演的素质与修养,那么副导演则是其完成的推动者。
因此,做为掌控者的导演对于副导演的要求自然不低,除了需要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导演水平外,其必然要具备丰富的经验。
“好吧,就算你说得对,谢老很赞赏我,会在张导那里推荐我,可你觉得,和一群已经有作品的人放在一起,张导会选择其中几乎没有任何拍摄经验的我吗?”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