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南山子终于明白,秦王在遇见墨家后不再愿意慢慢发展、默默发展,秦王决定向天下亮剑,自己只能追随秦王的脚步,不管对不对锐意进取的秦王应该鼓励!
心怀天下黎民百姓的秦王应该得到墨家的全力支持。
于是南山子向秦王告退,好指挥墨家配合秦王掌控枫叶城。
秦王一切准备就绪,骑马出城时,秦坊送来一袋墨家秘藏麦酒,说是距子献给秦王预祝秦王旗开得胜,一举拿下枫叶城。
离石接过酒袋放在马背上,说了句客气话便骑马出城,让金元宝放开速度赶往枫叶城。
金元宝这几天闷坏了,虽说能自由的到处闲逛,但是看到嗷呜能出城自由狩猎,它便什么的羡慕,主人不让它放开速度尽情狂奔,主人的话又不能不听,这令它非常的郁闷,今天可以放开速度尽情奔跑。
离石像是也感觉到金元宝的心情,任由它奔跑,释放积压已久的热情。
离石在马上看着眼前被自己甩在身后的景物,终于感受到什么是风驰电掣,凡是有对比才能知道金元宝跑的是快是慢,从金元宝轻松的样子来看,它还没有尽全力,只是比较快一点而已,但就是这样却给人一种飞快的感觉,离石不由心中感叹真是捡到宝了,如此个头、如此骨架、如此力量和耐力、如此聪明的骏马,怕是现在中士的第一宝马,不由的轻抚马胫,金元宝感受到主人的爱抚,奔跑的更是卖力起劲。
望向远方,一条荒路穿过杂草延伸向远方,东西两边是高连绵的高山,山上树木丛生,时而有野兽的吼叫声隐隐传来,像是猛兽吼叫,又夹杂了些许狼嚎,这些猛兽√的吼叫声当然不能影响现在的全元宝,它做为能和嗷呜一走睡马厩,在嗷呜撕咬血肉进食时仍能当着它的面安然吃草,能在嗷呜嗅它屁股时仍能忍住不不去踢嗷呜的金元宝,对它来说几声兽吼没什么,甚至不能使它受的惊吓,它依然稳稳保持马速向前平稳匀速奔跑。
而离石对猛兽的吼叫声只剩下感慨了,这个世界上不应该有这么多吃人的猛兽,应该把这些猛兽、野兽都捕抓杀了,留下些样子漂亮的,皮毛柔软的圈养起来,没事时撸一撸好解解手瘾,自从嗷呜喜欢上穿盔甲,自己好久都没有痛快地撸一把了,好好的猛兽穿什么盔甲?
离石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盔甲,不由的叹了口气,看来根子在自己身上,嗷呜现在什么都要跟自己一样,长途它要坐马车,身上要穿盔甲防护自己,特别与熊打过架后发现自己没受伤便咬死了那只熊,更坚定了它穿盔甲,现在已经学自己一天到晚不脱盔甲,身上都有味道了。
离石闻了闻自己身上,好像是有一股味道,看来要想让嗷呜干净起来,自己平时就不能老穿盔甲,虽然那样更安全,但这一世还没有进化出热武器,弩箭只要自己保持警觉,应该是安全无忧的。
这次打下枫叶城便平时穿衣服,战时在穿盔甲,一想这些事,便又想到制衣材料,现在的布是麻做成的,要想穿的舒服得要捶软和,但这样做会缩短麻衣的使用寿命和使用质量,想想自己那恐怖的力量,要是出现自己正向下属手舞足蹈的讲话,讲到兴高采热、情绪高之时,下属们热血沸腾之际,自己的衣服因力量控制不住,撕裂了!
那场面!
该怎么办?局而如何挽回?
离石不敢再想下去,得要重新制做新的布,纯棉的,那样好。
有了墨家等于有了科研院,自己提想法、提要求、提构思,墨家负责去实验、去制作、去验证。
多好的队伍组合,多么高效的配合,不能浪费。
自己弄下枫叶城先穿丝绸过渡一下,丝绸虽好但那贵族拉开与黎民百姓距离的标杆,不符合自己的人设和风格。
眼前突兀现荒村,自己的思绪回到现实,看看渐落的夕阳,天色已慢慢的黑了下来,便猛夹马腹,示意金元宝加快速度跑向荒村。
当进入村子时确定是荒村,村子里没有一座完整的房子,只是看起来像房子,有房顶的房子屈指可数,找了个大一些有一半房顶的房子,骑马进入院子,到处是齐腰高的杂草,骑马在院子转了一圈,看着这个整个村子最豪华的房子,真是最好的拍鬼片的地方,自己怕鬼吗?有吗?
如果世上有鬼,那死在胡虏手中的冤魂都化作鬼,那还会有胡虏吗?
下马收拾,生火烤肉,天黑了自己不怕赶夜路,但金元宝可不行,要是崴了它的马蹄子可划不来,反正枫叶城又不会张腿跑了,点起火,给马御甲,拿干麻布给他擦身子,给它套上装豆子的马料袋,做好这些,让马大爷舒服了,自己才给自己烤肉做饭。
肉的香气飘了出去,引来了狼嚎!
火光的黑暗处荧荧的绿光闪动,离石安然的烤着肉,偶尔撕一块塞入嘴中,他带的是厨子给准备的新鲜羊肉,剥干净的二只羊自己只需架火烤熟即可。
可能是羊肉带血,招来了饥饿的狼,它们可能要攻击了,一只狼突然间扑向金元宝的屁股,紧接着二声狼的惨叫,金元宝穿铁靴的大蹄子不是闹着玩的,两只狼被金元宝踢死了,可能是狼群见弄不过金元宝,便把目标齐齐选向自己,自己不在乎它们扑来咬自己,身上穿着盔甲呢。
拿大剑太费事,左一拳、右一拳。
突然感觉有一只狼抱住自己的胳膊狂啃,刚想一把捏死它,它紧紧抱自己的胳膊,狂啃胳膊上的臂甲,甩没电掉,刚想上手,怎么看都像个人多于像狼。
剩下的二只狼见自己没继续向它们下手,转身一边吼一边狂跑。
胳膊上那类人生物松开手也想跑,却发自己被抓住脚腕倒提了起来。
离石抓住那人的脚腕一提了起来又晃了晃,可以确认是个人,刚才他的动作、反应、叫声、和狼的交流怎么看都像狼多于像人。
但是离石一想到狼人,便能理解了,这是一个被狼抚养,和狼一起生话活,认为自己是狼的狼人。
又摇了摆不停挣扎的小狼人,看他呲牙咧嘴倒凶样子,不像是异族人,不管了,遇上就是有缘,先不杀,看看再说。
大家好,我叫唐人。很高兴见到大家!什么你不认识我?没关系。倩女幽魂看过没?我公司的。泰坦尼克看过没?我公司的。超人大战蝙蝠侠看过没?我公司的。复仇者联盟看过没?我公司的。现在知道我谁了吧?啥?还不知道。我叫唐人,我的公司叫做唐朝国际娱乐!传媒大学研究生唐人,在一次意外中,重生到了平行世界。从此,一个王朝开始崛起!我叫唐人。我不创造艺术,我只是艺术的搬运工!(新人新书求支持,求收藏求推荐。本书已通过签约审核,请大家放心收藏!)...
一刀,可验百尸,一笛,可杀万人。苏怜夏本不是人类,应召唤回归,接手苏家嫡长女身份活下去,在这异世中,她步步为营,将众人踩在脚下。最大的兴趣,便是以杀人为快,以折磨人为乐。世人皆唤她妖女,魔头,偏生她从未在意,悄无声息间,创造属于自己的势力。既然软弱不能受到人的尊敬,那便强大到让人害怕。在与世人纠缠间,她与那尊贵强大的男子杠上,男子护她,宠她,甚至不惜与天下为敌,他弃掉天下,只为与她相伴一生。...
刚刚重生的李正熙很悲催的被恶魔爱丽丝拐带着进了一个邪恶的娱乐系统中。不过,他很快就发现现实并没有那么糟,甚至,他好像还可以通过这游戏完成他娱乐圈大魔王的邪恶梦想!嗯,今年全球票房排行榜前十的电影我全包了,啊,你说蝙蝠侠的版权在你那里,你确定,那你先看看这合同是怎么回事?什么,承包所有奥斯卡奖项,那不行,那些什么真人短片,纪录片的,赔本赚吆喝,我可不干,何况,我们怎么滴也得给其他人留条活路,不是么!秀晶啊,你想要提高舞技啊,没问题,我保证你三天速成,成为舞中皇后,嘿嘿,条件吗,你懂滴哦,艾玛,你想要明年的奥斯卡影后,那个绝对没问题啊,至于条件,不不,你误会了,我说的是很纯洁的事情。PS本书是韩娱美娱的综合体,呃,本书真的很纯洁,请多支持!...
莫名被结婚?OK,她认了,可是被诬陷赶出来是几个意思?这个梁子她结了!势必要攒够钱跟这个没有风度的男人离婚!自此,她的人生一团糟糕,尤其是在遇到那个毁了她清白还想用钱羞辱她的男人,变得更加地脱离她的轨迹。霸道,强词夺理,威胁,这些令人无法忍受的东西,他用在她身上的时候,总是让她无处可逃,只能妥协,就这么被吃得死死的。究竟是冤家路窄?还是命中注定?...
于思琪未婚有孕,本来想一个人孤孤单单把孩子养大。不过孩子的爸爸却送上了门。什么,孩子的爸爸是本事第一金光闪闪的单身汉,亿万豪门总裁顾乘风?于思琪一脸呵呵,不过于思琪需要钱,顾乘风有钱,于是两人就开始一拍即合,狼狈为奸的刺激生活。...
她是21世纪闻名全球的神医,阎王要人三更死,她可留人到五更。一朝穿越成了永宁候府懦弱无能的废物大小姐。大婚当日竟被未婚夫亲手送进土匪手中,一纸休书拍在渣男的脸上,渣男不稀罕,滚!恶毒继母,伪善继妹,心狠手辣的父亲,个个想要她的命。尔等渣渣也配要本小姐的命,分明是找死。奴兽我有,炼丹我会,绝世灵功更是随手拈来,只是为何她虐渣男杀贱人时,绝美霸气的九皇叔大人紧紧的缠上了她,她回眸冷笑我们有那么好吗?男人凶兽般眯起瞳眸看过摸过亲过不算好,难道要睡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