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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树身上的伤口太多,肩胛骨、左手臂、还有背部密密麻麻的全是血痕和血孔,特别是肩胛骨和左臂的伤口,因为他是硬生生挣脱出来的,所以此时伤口已经豁了口,皮肉都翻卷着,触目惊心。
程晓额角的青筋不断跳动着,几乎是颤着双手去拖一旁的背包。
“先离开这里。”
阿树一把按住程晓的双手,低声道。
“不行,你伤的很重!”
程晓反对。
阿树转头看了程晓一眼,一把抓住程晓的手腕,“刺啦”
一声撕下自己的衣摆,也不顾程晓的惊讶和挣扎,在他手臂血管处狠狠扎住,然后又撕下布条绑住程晓流血的手腕和掌心道:“必须在禁制消失前脱离狼群的包围圈。”
程晓抿了下唇,下意识的握住缠满布条的手掌道:“那你的伤呢?”
“我没事。”
阿树根本不给程晓机会把话说完,一把拽起他,将泛着流紫色光芒的骨片塞到他手里道,“只要公子没事,我就死不了。”
程晓想要反驳,但是四周的狼群还在虎视眈眈,如果继续留下来,不知道这些狼群会不会重新扑上来。
低头看向阿树,程晓见阿树弯腰去捡背包,身子在星光下带着一丝极难察觉的颤抖,心中一抽,急声道:“我来!”
一把接过背包,将背包甩到背上,程晓身子跟着抖了一抖——他背上也受了伤,虽然只是小伤,但刚才背包甩的太猛,当真很疼。
时间比较紧迫,两人不敢继续浪费时间,于是便朝着其中一个没有狼群的方向走去。
——后面是他们来时的路,只有荒凉而又无路的戈壁;左右方向是狼群,虎视眈眈,不容僭越;剩下的只有不断向前的路,不管有什么,他们都必须过去。
程晓和阿树一离开原处,数十野狼便奋不顾身的扑过去咬住了那几只死去的野狼的尸体,并且在极快的时间里拖到狼群中分食。
空气中的狼臭味儿和血腥味儿很浓郁,闻之欲呕。
还好程晓只是听到它们吞咽血肉的声音,而不必亲眼看着它们分食尸体。
随着两人不断的前进,狼群也在不断前进着,没有一丝放弃的样子。
戈壁上夜晚的温度很低,尽管不断的跋涉可以让他们的身体升温,但程晓一点都不觉得热,反而每走一段路都觉得有种阴冷的感觉。
骨片上流紫色的光芒一直在,而阿树的伤口也渐渐的止住了血,但程晓始终觉得不太对劲。
直到踏过一处又一处戈壁岩石,绕过一处又一处风蚀石柱,程晓才忽然察觉到,阿树的伤势似乎并没有恢复,反而更加严重了。
想到其中的可能性,程晓瞬间手脚冰凉。
“等一下!
阿树!”
程晓拦住阿树,神情极为严肃,“我们歇一歇,顺便把你的伤口包扎一下!”
“不行。”
阿树毫不犹豫的回绝。
“继续走下去它们也不会离开!”
程晓看向四周不打算放弃的狼群,神色莫名的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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