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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遥还小,离适婚年龄还有一大截,并且她那么美,喜欢她的男孩子一堆一堆的,没有我她一样会幸福。”
闻言,林母犹如受到惊吓,后退一步,满眼失望地看着她一手养大的儿子,痛心疾首,“那个陶麦是什么身份,不过是个三流大学一个女教师的女儿,连父亲都没有,她有什么地方配得上你?”
诚然,陶麦的出生毫无背景可言,林启辉微微垂了眸道:“妈,我既不从军也不从政,我要那背景做什么,对我,毫无意义。
烟”
“胡说!”
林母真被气的不轻,她的眼睛里冒着两团小火苗,越窜越高,“经商就不用背景?随便娶个集团的女儿也能为你锦上添花,你怎么就这么糊涂?”
林启辉有些不耐,他抬眼直直看着自己的母亲,颇为认真的道:“妈,我还不屑于靠女人上位,您儿子,靠的是自己的实力。”
林母瞬然一怔,是她被气糊涂了,才说出这样的话,“我的意思是……”
林启辉忽地抬手,阻止林母继续说下去,剑眉微挑,“我知道您的意思是希望我娶遥遥,可是按照您的想法,遥遥现在也是一无所有。”
林母脸色一僵,启开还要再说些什么,林启辉抢先道:“我知道您以前和苏叔叔交情甚好,但交情归交情,您不能因为这份交情而希望我娶他的女儿。”
林母眼底不可察觉地闪过一丝局促,随即道:“可是你一直是喜欢遥遥的啊。
诽”
林启辉沉默,母亲说的没错,从小到大,他是一直喜欢遥遥的,觉得她聪明可爱、漂亮坚强,尤其是她十五岁遭逢大变时表现出来的那种冷静,令他看了动容不已,那样柔弱却又坚韧地用自己尚未成熟的肩膀扛起了家的职责,担负起照顾苏母的责任,并不是每个同龄的女孩儿都能够做到。
以后她和苏母在美国单独生活,两年里,体弱多病的苏母一再病情加重,缠绵病榻之际都是她在日复一日地照料,而她晚上,还身兼数职,那时候,她瘦的一张小脸上只剩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看着你时,闪着无辜又璀璨的光,两年后,苏母在美国病逝,她真正变成了独自生活,并活的越来越好。
“我是一直喜欢遥遥没错,可这种喜欢,并没有浓烈到让我非她不娶。”
半天,林启辉出口道。
林母看着自家儿子,见他脸上的坚持,心知在他这里说再多也没用,只能在陶麦那里想办法,想到一个区区的陶麦就把她儿子害成这样,林母暗恼不已。
“听说你好几天不去公司了,现在没事赶紧回公司看看。”
林母催促儿子回惠讯,林启辉点点头,抬腿时一手却亲昵地揽上了林母的双肩,“妈,你开车送我去吧,你儿子累了,不能疲劳驾驶。”
林母还准备等儿子一走找陶麦算账的呢,这下倒好,自从儿子长到十几岁的时候,整日里被林明扔在部队里没完没了地受训,出来后整个人都被摧残的早熟了,难得会表现出对她这个妈妈的依赖,林母对于被儿子搭着肩走在一起十分的愉快,不禁婉儿笑道:“你都多大的人了,还对你老妈子撒娇。”
林启辉面色不改,“儿子永远是您的儿子,在您这里,我就是个孩子。”
他只不过把老话复述了一遍,无非是希望母亲能够高兴起来,从而不要对陶麦有那么多意见,最好能心平气和地接受她。
林母也是个人精,怎么不懂儿子的心思,不过既然儿子肯这么亲近她,她又何乐而不为?反正喜不喜欢陶麦,接不接受还是她自己说了算。
把儿子送到惠讯,林母开车离开,刚驶离恒辉大厦没多远,她的随身手机响了起来,她放慢车速把耳机塞进耳朵里,一接通,那边便传来苏柔遥的哭声,“伯母,我爸爸在监狱里突发心脏病……”
林母吃了一惊,连声安慰,问了详细情况之后,忙转动方向盘朝着某个地方而去。
林母到达远郊的一处监狱,熟门熟路地进去,按照规定,她不是犯人的家属是不能进去探视的,但自苏佟入狱开始,林母便开始上下打点,以致五年下来,她一来,狱警就知道她是来探视苏佟的。
林母在狱警的带领下到了监狱附属的医疗室,装修陈旧,医疗设备也不见有多先进,在这样的地方,病人怎么能好?
“伯母……”
苏柔遥正守在苏父的病床边,见林母来了,忙喊了一声。
林母程玲一眼就看见苏佟躺在病床上,他整个人瘦了很多,早已不是多年前那个儒雅风度的男人,两鬓白发斑驳,脸颊瘦削,听见女儿喊了一声伯母,他慢慢睁开了眼睛,用力扯了扯被单,似乎是想把自己盖住,把自己的狼狈藏在里面,程玲见他这样,双眼一酸,几乎落下泪来。
“苏佟,你对我什么时候这么见外?”
程玲上前,站在他病床的一边,与苏柔遥靠的极近,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们是一对母女呢。
苏佟看见了程玲,虽已是人到中年,可保养的好,仍是像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妇人,依然很美。
苏佟勉强笑笑,“我是个罪人,也是个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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