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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dot;留下蛇骨羞辱警方
&iddot;想剥被害人脚皮
&iddot;称呼一位被害人&ldo;玛格&rdo;
&iddot;母亲与小孩,对他有特殊意义?
&iddot;《老纽约的犯罪》是他的范本?
&iddot;效仿&ldo;集骨者&rdo;詹姆斯&iddot;斯奈德作案
&iddot;憎恨警察
第93节:我来得不是时候
鲍林喜欢从事户外运动,他的手指上是否会有长年累月抛掷鱼线而造成的疤痕?或是在哪次不小心被猎刀割伤?莱姆想看个仔细,但鲍林却一直把手插在裤袋里。
他的手在口袋里抓着什么东西?是刀吗?
鲍林当然熟知刑事鉴证和犯罪现场的知识,知道怎样才能不留下证物。
至于滑雪头套?如果鲍林就是那个不明嫌疑犯,他当然得戴上头套,因为万一有某个被害人幸存,迟早都会把他指认出来。
还有剃须水……说不定嫌疑犯不是喷在自己身上,而是带到现场洒上几滴,好让警方误以为他身上也是这种味道?这样一来,当鲍林在这里出现的时候,身上没有这种香水味,自然也就不会有人怀疑他。
&ldo;就你一个人吗?&rdo;鲍林问。
&ldo;我的看护……&rdo;
&ldo;楼下的警员说他不会很快回来。
&rdo;
莱姆犹豫了一下。
&ldo;没错。
&rdo;
鲍林个子不高,但却十分强壮,头发是浅茶色的。
莱姆想起泰瑞?杜拜恩的话:凶手是个修养有素、行为端正的人,也许是牧师、顾问或政客,是一个平日以帮助别人为职业的人。
例如警察。
莱姆心想,这回他真的要死了。
令他诧异的是,现在他竟然不想死。
不是这种方式,不要在别人的胁迫下死去。
鲍林走向床边。
然而,他却无力抵抗,只能任凭眼前这个人处置。
&ldo;林肯。
&rdo;鲍林又叫了一声,脸色阴沉如水。
在两人目光交接的一刹那,好像有电流产生,碰出了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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