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可惜的是,她再也无法实践自己说过的话了。
她才出门没多久,就遇上了詹姆斯?施奈德。
集骨者巡视着附近肮脏的街道。
这片离他埋葬第一位牺牲者的地方不远的地区,就是所谓的&ldo;地狱厨房&rdo;。
这里位于城区的西部,曾经是爱尔兰移民的大本营,因为聚集了许多年轻的自由职业者、广告代理人、摄影工作室和各具风格的餐馆,现在变得越来越有名气。
他闻到粪便的味道。
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匹马,可他一点也不感到惊异。
接着,他发现这匹马不是从19世纪跑出来的幻影,而是用来拖拉绕行中央公园、收取20世纪现金的华丽马车的牲畜。
它们的马厩就坐落在这里。
他无声地对自己笑了。
因为没有目击者,人们只能推测当时发生了什么。
但我们可以清楚地想象出当时景象的恐怖。
那个恶棍将不停挣扎的女人拖进一条小巷,残忍地用刀子刺她。
他的目的不是想杀人,而是要征服她,这是他一贯的玩法。
但一心挂念着家中那群刚刚学步的幼雏的高德史密特太太,却从灵魂深处迸发出惊人的力量,让那个畜生大吃一惊的是,她对他展开了猛烈的攻击:她不断打击他的脸,还撕扯下他的头发。
她很快挣脱开了,嘴里发出骇人的尖叫。
惊慌失措的施奈德又扎了她几刀,就匆忙逃掉了。
这个勇敢的女人摇摇晃晃地走到街边,倒了下去。
她死在一名巡警的臂弯中,那是接到附近居民的报案,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警察。
这是记载在书上的事,而这本书现在集骨者就带在身上。
《老纽约的犯罪》。
这本薄薄的小书对他有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他也无法解释是为什么。
如果一定要他描述他与这本书的关系,他会说自己对它入了迷。
这本书已有七十五年的历史,仍然保存得相当完好,装订水平堪称精品。
它是他的幸运符,也是他的护身法宝。
他是在一家小型公共图书馆的分部里发现这本书的,并犯下了他一生中仅有的几次偷窃罪之一。
有一天,他把这本书塞进风衣口袋中,溜出了图书馆大楼。
他把有关施奈德的那一章读过不下一百遍,甚至倒背如流。
开慢点,他们快要到了。
当汉娜可怜的丈夫哭着扑到她毫无生气的身体上时,他仔细端详她的面容,在她被送往殡仪馆前做最后的道别(按犹太教习俗,死者必须尽快埋葬)。
他发现在死者白瓷般的脸上有一块淤青,形状像一个奇特的符号。
这是一个圆形的图案,上面隐约可以看出一个类似新月的形状,四周还有一圈凹点,好像环绕在新月旁边的小星星。
警方认为这是戒指的印痕,可能是凶手在攻击被害人时留下的。
警方找来一个艺术家,帮助画出这个印痕。
黑与白,罪与恶,在这个世界上紧紧环绕。只要你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就无法摆脱。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只要你看的剑的地方便会有生死。如今所有的罪恶都源于那消失的一百年中,那没有记载的历史中。...
这是一段闻名大陆的传奇。这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这是一部鲜血与烈火的故事。这是一些爱恨交织的人们。这,是北王。。。。。。。。...
文风清奇一枝花,反派萌萌哒!世间总有真情在,穿越变妹真可爱!(ps如果本书均订破百,帅比作者就直播女装,节操神马的都不要了,读者老爷们求助攻!)...
远古饱经杀戮的魔刀,身体孱弱的少年,不断地杀戮,不断地吞噬,最终会走向哪里孤独的旅程,尝遍世间百态的心得,灵魂的提升。跨越空间层面的战斗,站在诸神的巅峰!...
回到北宋,他本只想翻身奴仆做主人,在江宁城里做个富家子弟紫金山上看看风景,玄武湖畔吟诗作赋,秦淮河边寻花问柳奈何避无可避,此生注定身居庙堂!使辽国,战西夏,固社稷,安天下,万里江山为我骄!看我北宋为王,美人入怀,权倾天下!—已有二百万字完本作品逐鹿,请放心阅读!...
今生重来,我打算做一个低调赚钱的小能手 当个可爱村姑,听爸话,娶一个男人当上门女婿 让姐姐妹妹全都站起来,走在幸福的小康大道上 干亲哥哥,青梅竹马,前世前夫,还有这位前世没见过的小哥 喂喂,你们别捣乱我的姻缘,先去前面领号,再到后面排队去 --又名重生1988又名重生村姑又名我爱我家 这是一个从小被人骂白痴笨蛋的女孩,带着全家全村致富发家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