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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棠小朋友在洛城一带很有名。
尤其是古城区,四街八巷十二楼,没有人会不知道她盛小姐的大名。
同样年纪的小姑娘,有人爱哭,有人会闹,有人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也有人天生就像是白瓷娃娃,一颦一笑都讨人喜欢。
白玉做的脸,樱桃做的唇,又摘了天上的明月做眼睛,最重要的是有一把好嗓子。
撒娇的时候裹了糖,揉了蜜,一点一滴渗进人耳朵里,钢铁心肠也得柔上三分。
更别提唱戏的时候,绵软甜糯的一张小嘴儿,一字一句如珠如玉,拉长的调子勾着人的美梦,凡是听过她唱的曲儿,哪个老人家不赞她一声好。
她是古城里娇养出来的妙人儿,清风明月一般的小姑娘,爱听戏,会唱戏,更是弹得一手好琵琶,俨然一个别人家的孩子。
可是很少有人知道,棠姑娘的偶像包袱重的约等于十斤棉花加十斤铁。
“大哥哥,十斤棉花和十斤铁,哪个更重呀?”
盛小姐咬着笔头,糯米似的小白牙在塑料盖子上留下一个浅浅的牙印,唇边的梨涡若隐若现。
老成持重的陆骁端坐在桌前,笔尖在纸上顿了一下,“十斤我和十斤你,哪个重?”
盛小姐不假思索,“当然是你更重!”
陆骁挑眉看她一眼,“可我不会虚报体重。”
“是吗?”
盛棠歪头考虑了两秒,眼神天真的不得了。
“……把脚松开,”
陆骁沉默了两秒,“我重。”
棠姑娘眨眨眼,对他弯唇一笑,“你看,事实总是让人无法反驳。”
陆骁看着她无辜的小脸,忍住了把她过肩摔的冲动。
是的,十一岁的陆骁是个沉迷于过肩摔的小朋友。
然而六岁的棠姑娘小小的一只,拎起来还没有十斤吸饱了水的棉花重,白玉团子一样的小美人,他怕摔一下就碎了。
但是说实话,他还挺想试试的。
他还想试一试,她的头发是不是真的像丝绸一样滑,她的皮肤是不是像玉雕一样凉,她的脸蛋是不是真的像棉花糖一样软,然而踩在他脚背上的那只脚告诉他:她不给他机会试一试。
陆骁从小和父亲在部队大院里长大,那时和盛家住上下楼,一大早起来就能听见虞阿姨在阳台上吊嗓子。
那一年,母亲带着他去串门,虞清月拉着他的手,让他感受肚子里的胎动。
那是刚刚成型的棠姑娘。
他见过她第一次睁开眼,他听过她清晰有力的心跳,他看着她从小小的一团长成一个会笑会撒娇的小美人,这种成就感远远大于他平生第一次拿到第一名。
陆骁低头看书,悄悄从口袋里翻出两块糖,塞到了盛棠手心里。
“花生糖和奶糖哪个甜?”
盛小姐剥开奶糖,扔进嘴巴里,实话实说,“我甜。”
小小的男孩子眼里全是渴望,虽然极力掩饰,可明显功夫还不到家。
盛棠拉开抽屉,抓了一把可可奶球放进他手心,“喏,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陆骁嘴里是化开的甜意,含糊着问道,“什么意思?”
盛棠勾了勾手指,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压低了声音,“意思就是,我给了你一块糖,你以后要还给我琼瑶,对了,你知道琼瑶是什么吗?”
“我知道,台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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