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又要说话,改锥又是一脚。
不带这样的吧,问人家,你倒让人家说话呀,可惜,改锥显然就没有想得到我回答的意思,他就是这么一脚又一脚踢着我,还一句又一句的问一声“认输吗?”
“文哥······”
兄弟们眼见我像条死狗一样的被改锥狂踢,都着急的大喊了起来,金钢和彭伟甚至要过来救我,可改锥突然对着他们喊了一句:“别过来!”
改锥这么一喊,金钢和彭伟他们都住了口,停下了脚步,随后,改锥又阴笑着说道:“你们过来帮忙,可就算是你们的文哥输了!”
改锥这么一喊,兄弟们虽然着急,却也不敢轻举妄动了,我趁着这个机会也忍痛喊道:“都······别动······我自己······嗷呜!”
“啊呀!”
改锥痛声的大喊了一嗓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是这样的,就在我趁着跟兄弟们说话的时候,我话没说完,就猛地抱住了改锥的大腿,然后恶狠狠的就是一口咬住了改锥的腿,别忘了,我说过的,我的牙齿保养的极好,我啃过的骨头,狗看到了都得哭,所以了,改锥一被我咬住了,自然是疼的死去活来的。
这都是跟他改锥学的,他能假装跟我投降偷袭我,那我就会趁着跟兄弟们说话暗算他,他能给我一口恶心的浓痰,我就能还他一口狠毒的狼牙,哦,对了,趁着咬他的时候,我还顺便把那口浓痰蹭在了改锥的裤子上。
我本以为我够坏了,但今天碰到了改锥,我才知道,我还差得远呢,改锥不亏是以阴险闻名于各所学校,他的阴险真可以说是让人防不胜防,避无可避,幸亏没有让金钢跟他打,不然的话,我相信,金钢也绝对会败在他的阴毒下。
不过,改锥是值得我学习的,只有吸取敌人的长处,补充自己的不足,才能走的更远,更平坦。
“草,你给我松口!”
改锥在我的好牙口下,疼的直揪头发,但能让我咬住,怎么可能轻易就松了口,所以我不仅没松口,反而更加用力的咬了起来。
“去死吧你!”
改锥暴喝了一声,突然之间从后腰上拔出了一把平口改锥来,猛地弯腰,对着我的胳膊就扎了下来。
“啊!”
我因为在改锥的下方,根本没有看到改锥拔出家伙事儿来,所以胳膊结结实实被扎了一改锥,当时就痛的大声喊了起来,也终于松开了改锥的腿,要不然,我估计我能咬下他一块儿肉来。
我的臂膀处开始流血,那疼痛直往我的心里钻,这还是我的第一次被扎,我的处女扎!
不过,此时改锥虽然扎了我一改锥,但他也没有功夫乘胜追击,而是一手拿着改锥,一手猛揉自己的大腿,边揉还边呲牙咧嘴的大骂着:“你狗哇,比tm狗还狠!”
此时我和改锥都有伤,那么拼的就是一个谁更能忍得住疼痛,占得先机第一个出手,这第一个出手的,必定可以置对方于死地。
我不知道改锥想没想到这个问题,但我在疼痛之下,却反而更加的冷静了,所以我立刻就意识到了这一点,马上从裤腿里抽出了自己的拉孜结刺,身子还没有完全站起来,便一刀向改锥扎了过去。
此时的改锥并没有意识到要先出手,还在揉着腿,但当我冲向他的时候,他慌忙伸出自己手里的改锥想要挡住我的拉孜结刺,但是,这正是我想要的结果,因为我就是奔着他的手去的。
那改锥本意是想磕开我的拉孜结刺好自救,但我却并不是真的要扎他,我的拉孜结刺可不同于他的改锥,我的拉孜结刺是可以划的,所以当改锥的手一伸出来,我立刻变扎为划,一刀就向着改锥的手腕划去。
改锥惨叫了一声,手一松,平口改锥掉在了地上,而他的手腕立刻如同泉涌一般的狂流鲜血,这可是会要人命的,改锥的脸都白了,立刻用另一只手去捂住了自己手腕上的伤口,但即使是这样,那血液还在止不住的流着。
而我此时已经欺身上前,冰冷的拉孜结刺横在了改锥的脖子上,用比拉孜结刺更冰冷的声音说道:“认不认输,加不加入我汇文社?如果还不认输,那你就等着你的血流干为止吧!”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