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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购保持这极好的涵养,并为他们推荐了一枚用来拨电话的银针。
然而,最后两人都没有买这个东西。
穿着合体白衬衫、黑西装的导购依然很友好。
今天,宋风时本来打算去蒂凡尼买点什么,可能是因为他想起了《蒂凡尼的早餐》,也可能是因为他想起了最近一次见到的金兰殊身上戴着蒂凡尼的袖扣。
店员问他需要什么。
宋风时说:“袖扣,纯银的袖扣……”
宋风时的脑子里自然地浮现了酒吧里金兰殊抬起手腕时白色袖子上的纯银袖扣,他不自觉地按照那个样子描述起来:“是圆形的,镌刻着蒂芙尼的名字,还有创始年份。”
“没有别的吗?”
店员问道。
宋风时摇摇头,他记得很清楚:“没别的了,相当简洁。”
“那应该是tiffany1837?系列的纯银袖扣。”
店员回答着,并将该款袖扣从玻璃柜里拿了出来。
看到了袖扣的时候,宋风时的眼睛就亮起来了:“对,就是这一款。”
有黑色绒布垫着,略显单调的银饰也显得明亮富有光彩。
如果是平时,宋风时应该不会选择这样的饰品。
“小市民心态”
的他觉得纯银还卖这个价钱,太不划算了。
然而,现在他又觉得,三千块钱能买到ceo同款,太值了。
他想,这款东西应该是金兰殊随手买的。
金兰殊对于奢侈品没有渴望,但还是会随手买一些装点装点。
而宋风时带着一点奇妙的心思,购买了这一款产品。
店员帮他将产品包装好,递到了他的手里。
他一转身,便不期然地撞上了一个人。
“啊?”
宋风时抬起头,看到了一张精致无匹的脸,“啊!
兰殊!”
宋风时的双颊立即发红,心虚地将蒂芙尼蓝的小盒子塞到背后。
金兰殊最近一想到宋风时就生气,但现在见了他,反而就不气了。
他低头看着比自己矮一截、瘦一圈的宋风时慌慌张张的模样,说道:“你怎么?一副偷窃被抓的样子?”
“没有啊。”
宋风时摇摇头,“只是看到你太惊讶了。”
导购殷勤地上前,笑道:“金总,您今天来想看什么?”
金兰殊指了指宋风时,说:“他买了什么?我也看看。”
导购愣了愣,说:“您好像已经买过那个袖扣了。”
“是吗?”
金兰殊有些惊讶,“你为什么跟我的风?”
若说宋风时原本还有些羞赧,听了金兰殊口出的“跟风”
两个字,倒是一点忸怩都没了,只道:“我刚好看中了那款,怎么敢抄袭您的style?要不我现在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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