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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梅已经摸清了他的脾气,故意把垃圾桶拖过来在他眼前晃了晃,然后被教育了“不能和钱过不去”
。
某个红桶还梗着脖子说:“有了airpods,谁出门还戴这个。”
说的跟他最后会去转卖而不是偷偷开始蓝牙配对似的。
切,男人。
第三天的是游戏手柄,虽然款式旧了点,但在埃斯梅掏出switch并稍加诱惑的时候,他就从善如流的和她联机打了一晚上的分手厨房。
看,已经开始真香了吧。
今天是第四天。
杰森拉开缎带,掀起了盒子,然后就小声的来了句美国国骂。
埃斯梅凑过头去瞧,她几乎收不住自己脸上促狭的笑容。
瞧瞧她看到了什么——
lanadelrey发行的第一张专辑。
签名版。
还是to签。
很少有人——或者说,在今天之前,杰森都认为只有这张沙发上的两个人才知道他最喜欢的歌手是谁。
没人不喜欢披头士或是皇后,但是每个人总有自己的偏爱。
女歌手在台上右手持着麦架,右手夹着一根香烟,在烟雾里一句一句的从《borntodie》唱到《surtisadness》。
来自加州的海风裹着海明威和菲茨杰尔德吹走的美国梦,从金钱与荣耀上拂过,让自由同迷茫一起降落在这个哥谭少年的双肩上。
他站在滴水兽雕像之上,看着田园牧歌的景象在歌声中被扯碎,露出底下再鲜明不过的哥谭颜色。
而她的第一张专辑早早的被下架以至于在市场里始终难觅踪影,一直是杰森心里的遗憾。
直到现在。
埃斯梅体贴的起身离开,想要给他留出一些空间。
他却叫住了她:“你今天晚上去找他吗?”
埃斯梅点点头。
杰森没有再说什么,她却明白了:“我会告诉他的。”
(三十六)
女巫和黑暗骑士在这座城市里本可以有很多相遇的理由。
并不是蝙蝠侠武断,只是在哥谭,拥有超能力的人实在太喜欢搞事情了。
即使不是什么不怀好意的反派,控制不好能力的蠢货们也足够挑起一朵水花,然后被本地的巨鳄掀成一片巨浪了。
在她初次出现在哥谭的时候,韦恩老爷调出了那份自己作为校董亲手签署的奖学金批准书,眼皮狠狠地跳了三下。
他观察了她一阵子。
然后带了点疑惑的又观察了一阵子。
…这年头居然真的有好好过日子不惹事的超能力者?
蝙蝠折叠起了自己的双翼,在黑暗中继续观察。
…然后她还带着一个哥谭最难搞的人开始好好过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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