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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四大红衣主教中,他本是最不显眼的一个,一个从混乱地带被捡回来的孤儿而已。”
霍奇斯咬牙切齿,恨恨道,“我虽出身望门,但也自诩从未瞧不起他。”
“佩曼来到教廷的时候,我已经是主教,教他读书写字学习法术。
他的天赋确实很高,在我当上红衣主教后不久,他就成为了我的下属,跻身六位大主教之列。”
霍奇斯想起往事,被背叛的记忆重回心头:“我一直将他当作我的弟弟,信任他帮助他,可是没想到他却在我冲级失败的时候,将我找至尊女巫的事情告诉给教皇。”
“更是他亲手将我斩杀,取代我,戴上了红色手环。”
霍奇斯眼里满是愤怒:“我只是没想到,他竟然真的当上了教皇,还一直活到现在……是时候该死了。”
霍奇斯盯着李准秋,眼神炙热:“我们是要去杀他吗?算我一个。”
“理论上来说,是他要杀我,我要在他杀我之前,先去杀了他。”
李准秋打了个响指,霍奇斯面前出现一杯热腾腾的茶水,“好了,你先别激动,冷静一下。”
李准秋看霍奇斯上头的状态平复下来,问道:“虽然我现在已经到达了满级圣灵级别的状态,但是我并不清楚教皇的等级,不敢轻易下手。
你知道有关教皇的什么弱点吗?任何信息都可以。”
霍奇斯喝口茶,思索片刻,说道:“领主大人,我对佩曼的认知只停留在我死之前。
时间过去了太久,我并不清楚现在的他,已经成长到了何等地步,但是有一点我可以确定。”
她顿了顿,说道:“这是只有红衣主教级别才会知道的消息——若要击杀教皇,必须使用冥王权杖。”
“冥王权杖……是冥界的三大至宝之一的那个吗?”
李准秋想起在书中看到过,“这东西不是失踪很久了吗,根本没人知道下落。”
霍奇斯皱眉:“肯定还在冥界吧,不然冥界的那些老妖怪早就闹翻天了。”
“冥界……”
李准秋轻轻敲敲桌子,“以我现在的程度,还没有办法让灵魂脱离肉体,去不了冥界。”
艾瑞娅立刻说道:“公爵殿下可以去啊~”
弗拉德正拿着毛毛草逗小喵,闻言一个激灵:“我去不了,别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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