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王大锤一手端着一碗饭,走了进来。
“臭大锤,你小子踹门干啥?吓了我一跳。”
沈麻子埋怨道。
王大锤双手举着饭碗晃了晃,笑道:“你看我能腾出手吗?不用脚踹怎么开门?你们俩懒家伙还怪起我来了,吃早饭吧!
告诉你们,院子门口有两个狗矿卫把守,说今天全矿区戒严,谁也不许出院子。”
沈麻子灵机一动道:“大锤,我柜子包裹里有银子,你拿上一些去跟那俩矿卫套套近乎,打听一下丛立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好嘞!
这种事情我最拿手。”
王大锤拿了两锭银子,嬉笑着走了出去。
过了一炷香的功夫,王大锤拿着银子乐颠颠回来了。
“怎么?让人家给撅回来了?”
谭阳笑道,“连银子都送不出去,就会吹,以后你干脆改名叫王大吹得了。”
王大锤一撇嘴,道:“这种小事难得倒我?一切都打听清楚了。”
“咦?没送银子就办成了?大锤,有一手啊!”
沈麻子奇道。
“当然得送,这年头没有银子办不成事。”
王大锤得意洋洋,“不过我打听完情况后,立即使出一加一等于几**,把银子又给赢回来了,那俩矿卫现在正气得在那里冒鼻涕泡呢!”
三人大笑,王大锤压低声音道:“我都打听清楚了,丛立玩阴的迷昏了汪正言和章四海,偷了从谭阳这里抢去的东西,还偷了汪正言的乾坤袋,逃出了葫芦谷。
现在,葫芦谷已经乱成了一锅粥,除了少数几个矿卫警戒,其余人都跟着刘副矿长去追丛立了,真是狗咬狗。”
谭阳险些笑出声来,丛立这黑锅背得真结实,自己进到汪正言屋里时,三人都已昏迷不醒,这肯定是被人偷袭下了黑手,下手之人跟救自己之人会不会是同一人呢?如果是,那自己的东西会不会不在乾坤袋里,而是被那个神秘人偷走了呢?
三人有说有笑地聊了一会儿,谭阳满腹心事,告辞回了自己屋。
洗完衣服,打坐了片刻,心里千头万绪,怎么也静不下心来修炼,干脆拿出从丛立身上搜出来的小册子参研起来。
所幸小册子被浸入水中时间不长,又有衣服包裹,虽已湿透但没泡烂。
册子封面上写着《元息吐纳导引术》六个大字,除了页数较多比较厚,和发给自己那本一模一样。
翻开一看,谭阳不禁大为诧异。
册子上记载的炼体境界第一和第二层法诀,和自己那本并无二致,分别也是感应和气海境,而第三层法诀则绝然不同。
自己那本册子上写的炼体第三层是御器境界,即贯通手部三阴三阳经,让灵力可以从丹田气海顺利导引至双手,从指尖的十宣穴外放,注入进法器里,即可御使,第三层以后的功法则片字皆无。
而这本册子上写的炼体第三层却是小周天境界,小周天又称子午周天,就是贯通任督二脉,让灵气在体内形成小周天循环,“任督两脉,人身之子、午也。
(养成系宠文)初见,她三岁,他十五岁,她不小心尿在他床上,他打了她屁屁再见,她八岁,他二十岁,他成了她的监护人,他说我比你爸小,以后你叫我小叔!十八岁成人礼上,她向学长表白,他大怒我养你那么大,不是给别人吃的! 聚会上,众人看着他挽着的娇妻,问道冥少,嫂夫人好像没成年吧?北冥夜淡然回应18,可以睡了一念向北,夜上清楼...
代替姐姐嫁给准姐夫,好为难,感觉会过不下去喜欢请戳追书↑↑↑嫁给顾斐三年,姚若雨只是姐姐的替身,她姐是朵白莲花,老公是个睁眼瞎,她并不在乎,因为她也怀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可,那位人人闻风丧胆神秘F先生怎么和自己老公越来越像?若雨问老公,你和F先生是不是一个人?顾斐性感的薄唇抿成一线过来,感受一下再告诉我。很久以后,姚若雨,默默吐槽,明明就是后来的后来,她却发现F先生又和姐姐在一起亲密...
谁说女王就得霸气就得无所不能?在工作上独当一面的她很头疼自己的私人问题。男友背叛,父亲逼迫,竟铁了心要做主她的婚事。本欲逃婚,最后却意外被他扔上了床。英俊的脸上勾出邪魅冰冷的笑没想到你还是落在了我的手里,这次可不会像上次一样放过你!高大的身躯压下来,瞬间让她手足无措不是,你不要不要什么?他按住她挣扎的双手,父债子偿,这是你父亲欠我的!...
创世之战,守护者分裂,诸神陨落。万恶之神与它的大军被封印在时空黑洞中,等待着卷土重来的那一天。被神遗弃世界的真相,生命女神的召唤揭示被尘封的秘密。万载岁月悄然流逝,月光女神一直在秘密寻找救世主的人选。远古恶魔的后裔背叛冥王哈迪斯,被封印在聚魂神戒,流放于时空裂缝中。林天逸在偶然中得到了这个戒指,开始了拯救世界的大冒险!喜欢本书请加群294647447...
她本是京城第一富商的嫡女,却被冠上了克爹克娘克兄长的罪名他本是频频闯祸的痴傻王爷,却唯独对她言听计从。一纸婚书,将在寺庙清修的她许配给他,成就了京城里一段啼笑皆非的姻缘。她,带兵打仗赚钱养家他,卖萌傲娇貌美如花。当凌辱阴谋迫害纷至沓来,她带他浪迹天涯,他许她睥睨天下!...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