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们怎么能打起来?“她无奈,上前弯腰,想看看他伤得怎么样时,被他单手拉住,他只是微微用力,华甄就跌坐到了他腿上。
她无话可说,道:“你自己好好养伤,要不然弄疼了又来怪我。”
他得意道:“我高兴,疼点也无所谓。”
华甄这才想起正事,“圣旨是怎么回事?你那天的信写了什么?”
“圣旨是我亲自求的,那天的信也没写什么,邀你见面而已,没想到会落在威平侯手上,不过也正好,”
李煦抱着她,没把话说全,“反正我赢了,你必须得嫁我。”
华甄沉默一会儿,最后还是劝他道:“你把我当朋友,我也把你当朋友,你不必担心那天的事,我父母都不想我进东宫,你就算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也可以。
你日后成就肯定不低,没必要选我。”
李煦视线对上她,“华甄,我赢了你爹。”
华甄不明所以,问道:“怎么了?”
“他说谁要是赢了他,就可以娶你,”
李煦的手搂住她的腰,“反正你也最喜欢我,和我凑合凑合怎么了?”
“你日后遇到更好的怎么办?”
他直言道:“遇到了也是你,你才是最好的,又没人比得上。”
华甄轻抿唇,要起身离开时碰到了他的伤口,他眉疼得皱起来,吓得华甄不敢再有别的动静。
李煦躺在她的床上休息,她看着他的眼睛,最后还是答应了李煦。
她跟自己说圣旨都已经下了,没人能违抗,答应也没什么,毕竟李煦为人方面,还是挺不错的,招人喜欢。
他是赢了威平侯,身上的伤却也比威平侯重,华甄总觉不太好意思,要不是那天的信被威平侯劫走了,他也不会伤到手臂。
但也是快到成婚的那个月,华甄才从威平侯那里知道李煦手臂只是被剑刃擦伤而已,没两天就能好。
可他硬生生装了一个月,还每天晚上都跑来华甄这里找安慰,弄得华甄都已经习惯分他一半床。
威平侯不知道他们两个私下往来,还少见地说他一句确实厉害,以后必定不容小觑,华甄只是笑了笑。
等李煦再次过来蹭床的时候,华甄直接就把他踹了下去。
东宫和侯府的联姻很是壮大,华甄成亲那天浩浩荡荡,不少人都在私下说一句太子早早得到美人心,背后多出一个青州,稳固了东宫的势力,实在是高明,纷纷觉得太子心机了得的样子。
尤其是太子妃在偶然之下发现太子小时候写的一封信后,太子听到消息时,脸都变了,旁人都想这新婚夫妇怕是得吵一顿,后来几天太子的别扭也让人以为太子妃受到了冷落,都叹息几声即便是从小的情谊,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东宫负责太子行事的太监却都知道那几天发生了什么,至少寝宫里每天晚上都有女子声,伴随着男人小小的威胁,让她把东西交出来,结果帐内人只是小声抽泣了会,他就又束手无策,抱着哄,手顺着背抚|摸,问她哪里疼。
(养成系宠文)初见,她三岁,他十五岁,她不小心尿在他床上,他打了她屁屁再见,她八岁,他二十岁,他成了她的监护人,他说我比你爸小,以后你叫我小叔!十八岁成人礼上,她向学长表白,他大怒我养你那么大,不是给别人吃的! 聚会上,众人看着他挽着的娇妻,问道冥少,嫂夫人好像没成年吧?北冥夜淡然回应18,可以睡了一念向北,夜上清楼...
代替姐姐嫁给准姐夫,好为难,感觉会过不下去喜欢请戳追书↑↑↑嫁给顾斐三年,姚若雨只是姐姐的替身,她姐是朵白莲花,老公是个睁眼瞎,她并不在乎,因为她也怀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可,那位人人闻风丧胆神秘F先生怎么和自己老公越来越像?若雨问老公,你和F先生是不是一个人?顾斐性感的薄唇抿成一线过来,感受一下再告诉我。很久以后,姚若雨,默默吐槽,明明就是后来的后来,她却发现F先生又和姐姐在一起亲密...
谁说女王就得霸气就得无所不能?在工作上独当一面的她很头疼自己的私人问题。男友背叛,父亲逼迫,竟铁了心要做主她的婚事。本欲逃婚,最后却意外被他扔上了床。英俊的脸上勾出邪魅冰冷的笑没想到你还是落在了我的手里,这次可不会像上次一样放过你!高大的身躯压下来,瞬间让她手足无措不是,你不要不要什么?他按住她挣扎的双手,父债子偿,这是你父亲欠我的!...
创世之战,守护者分裂,诸神陨落。万恶之神与它的大军被封印在时空黑洞中,等待着卷土重来的那一天。被神遗弃世界的真相,生命女神的召唤揭示被尘封的秘密。万载岁月悄然流逝,月光女神一直在秘密寻找救世主的人选。远古恶魔的后裔背叛冥王哈迪斯,被封印在聚魂神戒,流放于时空裂缝中。林天逸在偶然中得到了这个戒指,开始了拯救世界的大冒险!喜欢本书请加群294647447...
她本是京城第一富商的嫡女,却被冠上了克爹克娘克兄长的罪名他本是频频闯祸的痴傻王爷,却唯独对她言听计从。一纸婚书,将在寺庙清修的她许配给他,成就了京城里一段啼笑皆非的姻缘。她,带兵打仗赚钱养家他,卖萌傲娇貌美如花。当凌辱阴谋迫害纷至沓来,她带他浪迹天涯,他许她睥睨天下!...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